女子婚内出轨后逼迫与丈夫离婚,
与出轨男生下一个儿子,
结果女子查出癌症晚期,出轨男友随后转身和别的女人领证。
湖南的小陈(化名)走到今天这步,其实全是自己一步步选出来的。
她原本有个安稳的普通家庭,丈夫老实本分,挣钱顾家。只是十几年的婚姻过下来,平淡磨没了最初的新鲜感,她总觉得日子过得太寡淡,想着自己能有更好的选择。
2015年,她认识了小刘。对方自称家境不错,未婚,嘴甜会来事,天天对她嘘寒问暖,各种体贴照顾。
对比家里话少木讷、只会闷头干活的丈夫,她很快就陷了进去,完全忘了自己已婚的身份,也忘了对家庭的责任。
小刘给她画了饼,他说自己一直想要个儿子,只要小陈能给他生个男孩,就风光娶她进门,让她后半辈子衣食无忧。
这话像给她打了强心针,她真的把这话当成了救命稻草,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真爱,也找到了后半辈子的依靠。
从那之后,她一门心思扑在情人身上,回家就看丈夫不顺眼,找茬吵架,铁了心要离婚。
家里长辈劝,丈夫低头挽留,她全听不进去,甚至故意怀上了情人的孩子,拿着怀孕的事逼丈夫签字离婚。
丈夫也彻底心死,两人办了离婚手续。她几乎是净身出户,收拾东西就直接搬去了小刘那里,满脑子都是即将开始的“新生活”。
40岁的年纪已经是高龄产妇,但她不管不顾,冒着风险把孩子生了下来,刚好是个儿子。
看着怀里的孩子,她觉得之前受的所有委屈、担的所有骂名都值了,儿子就是她的筹码,领证结婚是板上钉钉的事。
可命运的反转来得比什么都快。孩子刚满月没多久,她总觉得身体不舒服,频繁咳嗽,喘不上气,去医院做了详细检查,结果直接确诊肺癌晚期。
医生说得很直白,不治疗的话,生存期可能只有三到六个月。
这个晴天霹雳砸下来,她第一时间就告诉了小刘,本以为对方会和自己一起扛,毕竟两人连儿子都有了。
可她没想到,从确诊那天起,小刘的态度就急转直下。
一开始还敷衍着送两顿饭,随口问两句病情,后来就总说自己忙,电话半天不接,微信半天回一句。
再到后来,直接把她的电话和微信都拉黑了,整个人玩起了消失。
更让她崩溃的是,确诊才短短三个月,她就听到了确切的消息——小刘转身就跟交往了多年的正牌女友领证结婚了。人家那边顺理成章地组建了正式家庭,她和刚出生的儿子,反倒成了多余的人。
她气不过,托人找到小刘讨要说法,对方的说法很简单:家里母亲坚决不同意娶她,觉得她名声不好;自己每个月都给了一万五的生活费,不算不管她们母子。
至于当初说的结婚承诺,他绝口不提,就像从没说过一样。
走到这一步,她才彻底慌了。治病要花钱,孩子要养,自己没了收入来源,曾经指望的依靠说撤就撤。
这里其实有两个很现实的法律点:
第一,两人只是同居关系,没领结婚证,法律根本不保护这种婚外情里的口头承诺。
小刘对小陈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她得了癌症,从法律层面讲,男方没有义务给她出医药费,也没有义务照顾她的生活。当初的“娶你”“养你”,就是一句情话,没有任何约束力。
第二,孩子是无辜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完全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能歧视。
小刘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就必须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标准一般是他月收入的20%到30%,一直给到孩子成年。这一点只要她去起诉,法院肯定会支持。
而她的前夫,当初被她逼着离婚,平白受了这么大的伤害,在法律上反而站得住脚。婚内出轨生子属于婚姻里的重大过错,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分割共同财产时也能适当多分。
最讽刺的地方就在这里:她赌上了自己的婚姻、名誉,冒着高龄生子的风险,去换一张别人随口画的饼,结果人家从一开始就没打算真的带她上岸。
婚外的感情大多是这样,没遇到利益和风险的时候,怎么甜都行;一旦真的要承担责任、付出代价,最先被舍弃的永远是那段见不得光的关系。
最让人惋惜的还是那个刚出生的孩子,刚来到世上,就要面对母亲重病、父亲另有家庭的处境。大人犯下的错,最后总要让孩子跟着承担代价。
对于此事,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