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维权无路,百万货物易主;当裁量尺度失衡,普通人求公平的路能有多艰难?
完税、通关、政府背书全齐,450万合法货物,怎么就成了无主资产?450万缩水到100万,比河南冻货偏航案更荒诞的执法纠纷来了。
2026年7月7日,封面新闻曝出广西兴安一案:货主秦先生90吨夏威夷果,海关完税手续齐全,拿着两地政府公函,跨省运输被查扣,最后只因公函没写他名字,被当成无主货低价拍卖。手续全合法,货却没了,这是拖了五年的真实维权案。
2021年9月,秦先生从越南进口这批夏威夷果,经云南河口北山口岸正规入境,走的是国家扶持的边民互市通道。税款缴清,海关检验检疫报告、完税发票一应俱全,边民交易记录清清楚楚。谁料9月26号凌晨,货车途经广西兴安高速服务区,被当地公安以涉嫌走私全数查扣。
为证清白,秦先生几乎搬出了全部家底:完税凭证、检疫报告、购销发票、运费流水,连司机证言都交了。河口县、县工信局两次开具正式公函,白纸黑字确认货品合法,还专门派人去兴安当面协调。
公安查了几个月,终于认定不构成走私。事情到这儿,本该解扣还货、皆大欢喜。可货不仅没还,反而被移交给兴安县市场监管局。
市监局拿出的理由让人瞠目:政府公函上没直接写秦先生的名字,所以无法证明货是他的。海关、税务、政府多重凭证堆成山,就因为公函漏了个名字,全部不算数。
市监局没发认领公告,也没通知秦先生,悄无声息把450万的干果拍卖了,成交价只100万。
五年来,纪委、公安、市监局跑了个遍,答复翻来覆去就一句话:“经办人快退休了,需要逐层请示。”
究竟为何这批货能认定为“无主”?《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讲得很清楚:只有当事人失联、逾期不取、公告后无人认领,才能按无主财物处置。秦先生电话随时能打通,人随时能找到,全程主动配合、举证、认领,何来“无主”?
一个名字漏写,就推翻整条证据链吗?完税、检疫、发票、公函、人证物证早已闭环,文书漏名顶多算格式瑕疵,要是这点瑕疵都能让合法货物变“无主”,那是真的会寒了边贸、运输人的心。
公安都撤案了,为什么会把货转给市监局?解除扣押、物归原主是法定动作,移交行为在法律上找不到任何依据。
转过去到底查什么,至今没有书面说法。更别提那场拍卖,450万的货100万就出手,最要命的是,货主的知情权、异议权被完全剥夺,这样的拍卖,能有效力吗?
这套“拦车扣货—认定无主—低价处理”的套路,并不只有兴安。河南泌阳,21辆全国冷链货车持合规检疫证被扣,货被拍卖销毁,涉事局长、中队长双双留置,省级专班已提级督办。河南南阳,47天扣了243吨冷链货,拍卖回款350万。
手法如出一辙,差别只在于,河南动了真格问责,广西这边五年还在“请示”。
最高检察院早就点名批评过:这是在破坏法治公信力、摧毁营商环境。再加上边境贸易标准各说各话,口岸认的手续内地不认,硬生生撕裂万亿边贸产业链,谁还敢安心做生意?
这份迟到五年的公正,究竟该怎么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