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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玩的理直气壮!河南郑州,男子在一饭店做大厨,谁知,在他提出离职后,老板让先上交

这玩的理直气壮!河南郑州,男子在一饭店做大厨,谁知,在他提出离职后,老板让先上交配方制作步骤,用量用料写清楚。

男子觉得不合理:哪有老板要配方的?哪里也不能这样!可老板直言说交了配方再结算万元工资!男子很气愤:想要配方,你可以花钱买!凭什么扣我工资?双方各不相让,惊动了媒体。相关部门:配方绑定工资于法无据,将帮助协调。网友:这个老板把无耻换了个英文表示!

说真的,这老板是把“耍横”两个字刻进骨子里了。

2026年7月8号那天,郑州一家饭店的后厨里,大厨董先生提出了离职。结果老板张口就要他把配方留下来——制作步骤、用量、用料,全部写清楚,还专门补了一句“要精确到克”,说会找人核查。

董先生当场就火了:“想要配方?你拿钱买!凭什么扣我工资?”老板那边也咬死不松口:“你不交配方,财务这边一万多工资没法结。”

劳动监察部门已经被惊动了,回应也够直接——“配方绑定工资于法无据”。

做厨师的都清楚,配方那玩意儿是安身立命的本钱。红厨网曾经采访过不少厨师,绝大多数人都觉得,自己摸索出来的配方,老板想要就得给钱买,哪有白拿的道理。

老板的逻辑是:你在我这儿干,你的配方就是我的。

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说法,只有商业秘密才受保护,而且得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配方才算数。问题是,饭店跟董先生签合同的时候,压根没提过保密协议这回事。没有这个前提,老板那套“你不留配方就别想走”的说辞,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

更关键的是,离职和配方,本来就是两件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写得明明白白: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拿配方卡着工资不让走人,这在法律上没有任何依据。

有律师也分析过,如果配方是厨师自己研发的,老板想留下就得花钱买。拿工资当筹码逼人交配方,涉嫌克扣工资,劳动者完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网友说得没错,这老板把“无耻”翻译成了英文,照样是“无耻”。

劳动监察部门的说法已经很清楚了——这种操作于法无据。想白拿配方的老板,大概忘了,配方这玩意儿,值多少钱,得看它是不是花钱买的,而不是看你嗓门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