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从外地赶到一女子处嫖娼,竟然在发生关系时,突然勒住女子的脖子,让女子给自己转账。得手之后,男子开始消除自己的作案痕迹,但女子不怕自己因涉嫌卖淫被处罚,还是选择果断报警。法院这样判!
这件事说出来,就是两个字:活该。
2025年初,浙江的90后男子马某,明知自己是有前科的惯犯,偏偏管不住下半身。为了找刺激,他大老远跨省从浙江跑到上海,在社交软件上约了一名女网友侯某,两人一拍即合,谈妥了进行有偿性交易。
当晚11点多,马某如约来到侯某在上海的暂住处,两人正准备发生关系,就在侯某毫无防备的时候,他突然变了脸,一把勒住侯某的脖子,恶狠狠地逼她把全部存款转给自己。
侯某当时被勒得几乎喘不上气,为了保命,只能乖乖通过手机转账4万元给马某。可马某还不满足,转完账又在侯某的屋里翻箱倒柜,搜走了7000多元现金,临走时还不忘顺走两部手机。
事后,马某开始了一系列自以为聪明的“神操作”。
他把碰过的地方全擦了一遍,把两部手机格式化恢复出厂设置,拔掉手机卡,销毁所有证据,甚至换上了侯某的衣服逃离现场。他觉得自己做得天衣无缝,更关键的是,他认定侯某是做“灰色生意”的,肯定不敢报警,就算吃了亏也只能咽进肚子里。
可马某算错了一件事:侯某是真的怕了,也是真的怒了。
侯某事后越想越后怕,虽然知道自己可能因为卖淫面临行政处罚,但她还是果断报了警。警方接到报案后,通过转账记录、路面监控等一系列铁证,第二天下午就在浙江将刚逃回去的马某抓获归案。
上了法庭,马某的“完美计划”彻底破产了。
法院审理查明,虽然马某是侯某主动邀请进门的,属于“合法进入”而非“非法侵入”,不构成更重的“入户抢劫”,但他以勒颈、言语威胁等暴力手段强行劫取钱财,抢劫数额近4.7万元,已属“数额巨大”。
而且,马某在2004年、2011年就分别因盗窃罪、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是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的“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最终,上海二中院以抢劫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一个原本只是行政拘留15天、罚款几千块的嫖娼违法,因为一念之差,变成了九年铁窗生涯。他以为掌握了对方的“把柄”就能为所欲为,没想到法律从不会因为受害者有错就放过犯罪者。而侯某的果断报警,也证明了即便是灰色地带的人,也有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人身安全的权利。
信息来源:综合网易新闻等多家媒体2026年1月对本案的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