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这辈子,说到底就是一件「货物」几个数字的事儿。
三十两,二十五两,十两,二两,五两。
先讲三十两。《金瓶梅》里有一处我每次翻到都停下来:第七回,西门庆要娶孟玉楼,她死去丈夫的姑姑跑来闹,要分嫁妆,张嘴就是“三十两雪花银”。后来薛嫂在中间说合,西门庆给了二十五两加一匹布,事儿平了。一个穷亲戚闹一闹,二十五两。
再往前翻两页,第九回,武松回来查他哥的死因,找到仵作何九叔。何九叔吓破了胆,把藏着的两块黑骨头交出来,顺便供出一个细节:西门庆给他塞了十两银子,让他把事情盖过去。
十两银子,一条人命就过去了。
那潘金莲自己呢?她爹是清河县南门外一个裁缝,姓潘,死得早。她妈日子过不下去了,把她卖了。原著写得一点不煽情,就是一句:“做娘的度日不过,将金莲卖在王招宣府里,习学弹唱。”几岁卖的?书里没说死,但从后文“到十五岁的时节”她能弹琵琶能刺绣来倒推,七八岁吧。
这次卖了多少钱,书里没写。但明代的行情,冯梦龙那几本书里翻一翻就有数了:十一二岁的小丫头,四五两到七八两不等。潘金莲更小,撑死了十来两。
十来两,童年就没了。
没过几年王招宣死了,她妈又来了,书上的用词是“争将出来”。听着像疼女儿?不是,是王招宣死了,没人按月给钱了,她得把这件活财产弄出来再卖一次。这回卖了三十两,卖给张大户。
你注意这个数字:三十两。跟薛嫂帮穷亲戚要的价一模一样。张大户收用了她,被老婆发现,一气之下倒贴嫁妆把她白送给武大郎。白送。不但不收彩礼,还倒给武大钱做本钱卖炊饼。书上写得很露骨:“这大户早晚还要看觑此女。”
翻译成大白话就是:我出钱给你租个地方,你帮我看着人,我随时来。武大郎拿了银子住了房子,心里门儿清。所以张大户上门,他“不敢声言”。从头到尾,潘金莲就没被当过“妻子”。她是张大户存在武大那里的一件东西,武大是看仓库的。
后来她勾搭西门庆,那场著名的“潘驴邓小闲”里,西门庆一分钱没花。王婆教他十件挨光计,借茶、捏脚、做衣裳,全是算计,全不用掏钱。西门庆娶孟玉楼花了二十五两,包李桂姐每月二十两,给李瓶儿盖房子那更是流水似的花钱。
到潘金莲这儿,零元购。
进了西门府,她每个月领多少?吴月娘五两,李娇儿孟玉楼各二两,孙雪娥二两。李瓶儿有钱,不靠月钱。潘金莲呢?她自己跟西门庆抱怨过一句话:“你只消与我二两银子。”说明她连二两都不到。
没嫁妆,没私房,每个月那点钱还要打点下人帮她打听消息。西门府里的女人,吴月娘是千户小姐,孟玉楼进门带着拔步床和上千两现银,李瓶儿更夸张,花子虚一死把家底全搬过来了。潘金莲有什么?一把琵琶,一张嘴。
所以她斗得最凶。别的女人输了还有嫁妆可以退路,她输了就真的没了,连回武大家卖炊饼都回不去。
但这不是替她洗白。她干的那些事儿,毒死武大,害死官哥儿,气死李瓶儿,逼死宋惠莲,每一条都是她自己伸的手。没人逼她当好人,也没人逼她当坏人。她每一步都是自己选的。
问题在于,她这辈子唯一一次自己做选择,就是勾搭西门庆。之前每一次——被卖、被送、被嫁、被占——从没轮到她说话。一个从来没拿到过选择权的人,某天突然手里有了点权力,哪怕只是掌掴一个小丫头的权力,她会怎么用?
《金瓶梅》给的答案很干脆:用到烂为止。
武松杀她的那一段,是我觉得全书最冷的一笔。第八十七回,潘金莲被吴月娘赶出来,寄在王婆家待卖。陈经济想买,王婆开价一百两,陈经济拿不出,跑去东京找他爹要钱。这时候武松回来了,假意说要娶嫂子,一口应承一百两。
他拿出一百两假银子,又掏出五两真银子,塞给王婆,说是辛苦费。
五两。何九叔那十两的一半。潘金莲在西门府两个半月的零花钱。当天晚上,武松把两个人带回家,让王婆坐炕上,让潘金莲跪在武大灵位前。潘金莲到了这个地步,还以为武松真要娶她。她只来得及说了一句:“二哥,你饶了我罢。”
武松没回话,扯开她衣服,一刀剜进去。
这段兰陵笑笑生写得特别安静。没有大段控诉,没有临死悔悟,就一句求饶,一刀结束。
她这一辈子,最贵的时候三十两,最便宜的时候五两。你说她可怜吗?我先不回答。我只知道,翻完明朝这本账,上面记着的每一笔买卖,都不是她自己落的款。
唯一一次她想自己开价——一百两,嫁武松——买她命的银子,正好在那个男人手里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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