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等二审开庭,法学圈里就先闹翻了天。
不少专家盯着审理法官以前发的论文,明摆着是想看这场官司到底会往哪儿偏。
很多人觉得这不过是两家公司在抢生意,其实压根没看透。
这哪是什么简单的商业纠纷啊?
核心矛盾就在于:那些流传千百年的传统纹样,凭什么让一家企业注册成商标,反过来告别人侵权?
咱们老祖宗留下的龙凤、回纹,那是刻在古建筑和非遗里的东西,什么时候成了私人的“摇钱树”了?
要是这事儿开了先例,以后民间手艺人还能怎么活?
稍微用点传统图案,就得提心吊胆等着收律师函,这日子还过不过了?
我觉得,法律保护的是原创,绝不是给那些钻空子的人发“圈地证”。
要是公共文化资源都能被这么垄断,那咱们传承千年的文脉,迟早得被这些所谓的“商标权”给锁死。
现在最紧要的,就是把公有文化符号和商业设计划清楚界限。
别让那些本该属于大家的东西,成了少数人牟利的工具。
其实说白了,传统纹样这东西就是老祖宗留给咱们所有人的文化财富,真要让一家企业注册成商标反过来告别人,那以后谁还敢用这些纹样?法律保护原创是对的,但不能成为某些人圈钱的工具。
这事大家怎么看?支持传统纹样公有化的,转起来让更多人听到咱们的声音!我在聊法学 法律情理之争 当代法学 开庭关系 律师集体诉讼 法学论文署名 律师执业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