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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是真坏,女的也是真蠢!”四川成都,一男子对女性的隐私上瘾,总想偷偷观看女子

“男的是真坏,女的也是真蠢!”四川成都,一男子对女性的隐私上瘾,总想偷偷观看女子的隐私处。于是乎,他说服一22岁的女孩,打算把偷拍设备,放在蹲坑旁边。本来男子本以为万无一失,可谁知,被一细心的女生当场发现,结果这一男一女一个没跑,全部被抓,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这事就发生在成都兰桂坊商圈的公共女厕里,时间是7月3号。想想挺吓人的,大家去公共厕所都图个方便安心。谁能想到,蹲坑旁边的马桶刷底座,居然藏着偷拍的猫腻。

当天一位女生走进隔间,本来没觉得有啥不对。无意间打开手机闪光灯,光线扫过马桶刷底座时,一个刺眼的反光点突然冒了出来。她心里咯噔一下,赶紧检查旁边几个隔间,好家伙,每个马桶刷底座都有同款反光。

这女生也是够冷静,没慌着大喊大叫,直接掏出手机报警。晚上11点多,成都锦江公安接到报警,立马展开调查。效率是真高,不到24小时就把人抓了,26岁的廖某和22岁的雷某,一个都没跑掉。

说廖某坏,那是真坏到骨子里。他不是一时兴起,就是对女性隐私有特殊癖好,还想着靠这个牟利。为了不被发现,特意把摄像头藏在马桶刷底座里,这种日常用品谁会特意留意?

更让人无语的是雷某,22岁正是明辨是非的年纪。不知道廖某是给她画了赚钱的大饼,还是用了啥花言巧语,居然就答应帮忙。她亲手把改装好的偷拍设备,一个个放进女厕隔间,完全没考虑过会对其他女性造成多大伤害。

警方查了之后发现,这俩人事先踩好点,专门挑兰桂坊这种人流量大的商圈下手。涉案设备已经被依法扣押,万幸的是,暂时没发现拍摄的视频被泄露传播。但这并不代表他们能轻判,现在俩人都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子还在进一步侦办。

很多人可能觉得,偷拍无非就是拘留几天、罚点钱。但这次真不一样,这俩是以牟利为目的安装偷拍设备,已经触及刑事红线了。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设备被认定为窃照专用器材,或者后续有传播行为,就可能涉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还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要是视频涉及淫秽内容还拿去传播牟利,罪名更重,等着他们的可能是有期徒刑。

就算情节轻点,不构成刑事犯罪,也逃不过《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制裁。偷窥、偷拍他人隐私,最低也得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重点就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还能并处罚款。而且受害者除了报警追究刑事责任,还能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们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这里得提一嘴,公共厕所的管理方也有责任。根据《民法典》,经营场所的管理者有安全保障义务,不光要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还得保护顾客的隐私安全。要是因为疏于巡查,没发现偷拍设备,导致顾客隐私被侵犯,也得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这次兰桂坊的管理方虽然配合了调查,但日常巡查有没有做到位,还得等着进一步判定。

现在的偷拍设备是真防不胜防。除了马桶刷底座,充电宝、打火机、水杯、车钥匙都能被改装。有些卖家还能定制,只要物品内部有空间,就能嵌入微型摄像头,开机后几乎没有提示灯,还能远程实时观看、下载录像。这些设备在线上有成熟的黑色交易链,卖家都偷偷引流到私域交易,逃避监管。

不过也不是没办法防范,教大家几个实用技巧。进公共厕所隔间,先拿手机闪光灯扫一圈,重点看马桶刷、插座、纸巾盒这些不起眼的地方,有反光点就得警惕。也可以关掉灯光,用手机前置摄像头排查,红外摄像头会在屏幕上显示红点。尽量选人流多、管理规范的厕所,别去偏僻没人的地方。

一旦发现可疑设备,千万别乱动,先拍下来留好证据,然后马上报警。别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这次放任,可能会有更多人受害。

回头再看这俩嫌疑人,廖某为了满足自己的变态癖好,铤而走险触犯法律,纯属咎由自取。雷某更让人惋惜,22岁的年纪,本来有光明的前途,就因为一时糊涂,被人忽悠着参与违法活动,这辈子都得带着案底过日子。

说到底,偷拍这事既缺德又违法。每个人都有隐私权,公共卫生间这种私密空间,更是受法律严格保护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早就明确规定,公共卫生间内部禁止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违者最高能罚1万元,构成犯罪的还得追究刑事责任。

现在这社会,大家出门在外已经够小心了,没想到连上个厕所都得提心吊胆。要想彻底杜绝这类事,不光得靠法律严惩,管理方尽到巡查义务,更需要每个人提高警惕。遇到偷拍行为别沉默,及时报警,才能让这些不法分子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