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上海的高先生还沉浸在母亲离世的悲伤里,他表姐第二天就找上门要求分高先生母亲留下的

上海的高先生还沉浸在母亲离世的悲伤里,他表姐第二天就找上门要求分高先生母亲留下的三套房产。高先生震惊了,他可是父母的独生子啊,当初父母就是因为名下只有一个儿子才在生前没有做过房产更名,更没有留下过遗嘱。

表姐第二天上门要求分房产的时候就被高先生赶走了,结果表姐几年后就把70岁的时候高先生给告了。手里拿着外婆的遗嘱,说遗嘱写明了外婆名下所有财产都归自己所有,包括外婆从女儿那里继承的财产。

高先生并不认可,因为自己母亲2021年去世的时候外婆并不知道这个事情,不可能写出一份这样的遗嘱。他都70岁高龄了,很担心自己无家可归。

计阿婆是高先生的外婆,育有三女一子,高先生母亲是其二女儿,表姐是外婆儿子的女儿。高先生母亲离世时外婆仍在世,依据民法典,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外婆依法享有母亲房产三分之一的继承份额,这部分份额自此属于外婆个人财产。

母亲去世第二天,外婆便手写自书遗嘱,明确名下全部财产,含从女儿处继承的房产份额,全部留给孙女即高先生表姐。外婆离世后,表姐持遗嘱起诉,要求分割三套房屋中外婆对应的份额。

高先生难以理解,认为母亲房产理应全部由自己继承。法院审理后认定遗嘱合法有效,表姐有权继承外婆分得的房产份额。

此事给独生子女家庭敲响警钟:父母在世的祖辈同样拥有遗产继承权,若想避免旁系亲属分走房产,父母可提前订立有效遗嘱,指定财产仅由子女单独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