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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之声今天报道:“中国军方周一(7月6日)从一艘核动力潜舰向太平洋试射一枚导弹

德国之声今天报道:“中国军方周一(7月6日)从一艘核动力潜舰向太平洋试射一枚导弹,引发日本、澳大利亚及新西兰的批评与关切。”

外界最先流出的这条海外媒体消息,很快就被国内权威媒体完整发布的官方信息完整补充,不少细节打破了海外舆论单方面塑造的片面叙事。

新华社后续公布完整细节,海军战略潜艇当日正午时段于太平洋公海完成发射任务,导弹仅搭载训练模拟弹头,落区为提前划定的国际水域。

正午这个时间节点并非随意选择,一方面便于全球各国海事监测系统清晰捕捉弹道轨迹,另一方面也能最大程度降低夜间观测带来的误判概率,减少区域内不必要的恐慌情绪。

中方明确这是每年固定开展的常规训练,事前已依规向相关国家通报,全程未针对任何一方,完全契合海洋法公约中公海军事活动自由条款。

这套提前通报的操作有着成熟的国际历史参照,冷战时期核大国就形成导弹试射互通机制,核心目的就是规避雷达误判引发的战略摩擦,本次通报覆盖太平洋沿岸关联国家,不同区域还根据地缘关系设置差异化告知窗口。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八十七条清晰写明公海对所有主权国家开放,军舰开展训练、武器测试都属于航行自由延伸范畴,只要提前划定无人落区、顾及他国海上通行权益,就不存在任何违规空间。

极具反差的是,美日澳新近期刚联合举办规模创纪录的环太平洋军演,频繁出动核潜艇、实弹开展击沉演练,还借AUKUS推进南太核动力军备布局。

本届环太平洋军演集结三十一个国家、两万五千余名官兵,四十余艘水面舰艇搭配五艘潜艇摆开阵势,演习周期长达三十八天,击沉科目直接动用万吨级退役战舰充当实弹靶标,爆炸产生的海洋污染还引发当地民众持续抗议。

日本在这场多国演习中拿下联合特遣部队副总指挥席位,同步叠加多场周边海域联合演训,不断拓展自身远洋军事行动范围,澳方水兵更是直接登美军核潜艇参与火力打击流程实操。

AUKUS协议落地后,澳大利亚核动力潜艇交付时间表持续提速,相关配套维修基地、远洋补给网络同步在南太平洋岛国落地,区域核动力军备扩张速度肉眼可见。

自身常态化远洋火力测试不受约束,却对中方合规演训大肆渲染威胁论调,双标举动背后,实则无法正视我国海基防御力量稳步提升的客观现实。

美俄两大核大国常年保持潜射导弹年度试射节奏,美军每年多次在东西海岸外海发射三叉戟系列导弹,俄方也会从远东核潜艇开展洲际弹道测试,相关行动极少遭到上述四国公开指责。

各国开展海基力量定期演练,本质都是维护自身二次战略反击能力,陆基发射阵地固定、空基平台续航有限,隐蔽巡航的战略核潜艇是整套防御体系里生存能力最强的一环,定期试射只是检验装备可靠性的基础操作。

区域舆论场长久存在一套不成文评判逻辑,同盟阵营的大规模实弹军演被定义为维护地区稳定,其他国家依规开展的低烈度模拟弹头训练,却被无限放大安全隐患,两套评判标准始终无法统一。

同样是公海范围内的远洋军事活动,一边放任大规模实弹毁船演练、加速核动力装备扩散,一边指
责他国流程完备、无杀伤性的年度训练,这样的评判尺度很难获得中立国家认可。

各国拥有平等的海上活动权利,依靠同盟体系制造舆论压力,并不能改变中方行动完全符合国际法与国际惯例的既定事实,区域安全稳定更不能依靠限制单一国家防御建设实现。

面对两种截然不同的海上演训遭遇,大家觉得区分军事活动是否存在威胁,应当以行动规模、弹头类型作为判断依据,还是只看开展演训的国家阵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