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防不胜防!"山东济宁,一大爷买彩票中得605万余元,想到儿子喜欢赌博,不敢让儿子知道便让自己的女儿和前妻帮忙领取。大爷前妻以中奖人的身份领到奖金后,便把奖金全部转给大爷女儿。
谁料,大爷的女儿仅转给大爷60万元后,便不愿意再给大爷,并拿出一份赠与协议,说自己母亲(大爷前妻)才是中奖人,并且已经把奖金全部赠与给自己。大爷懵了,与女儿、前妻多次理论未果后,一怒之下与女儿前妻对簿公堂。法院这样判!
老唐买的这张彩票,是中国福利彩票双色球游戏中的一注。双色球于2003年2月16日由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正式面向全国推出,采用"6+1"玩法,从33个红球里选6个,再从16个蓝球中选1个。
这种玩法推出没几年,便成了国内销量最大的乐透彩种。2018年,老唐在济宁一家彩票店花30块钱买下那注号码,中出税前756万余元,扣完20%的偶然所得税,实际到手605万余元。
按照《彩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彩票发行机构、销售机构应当为中奖者保密。这也是为什么各地不少中奖者领奖时都戴着头套、只报姓氏。老唐的顾虑更为具体,儿子有赌博的毛病,一旦知道家里冒出这么大一笔钱,很难说不会闹出事来。
老唐与杨某早在1990年就已离婚,离婚时约定一儿一女都归老唐抚养,杨某后来另组家庭,又育有一女,再婚丈夫也过世多年。思来想去,老唐把女儿小唐和前妻杨某叫到一起商量对策。
到了彩票中心,登记中奖人身份的是杨某。奖金一到账,杨某转手把605万余元全部打到了女儿小唐的账户上。老唐后来回忆,小唐当时还主动承诺按年化4.1%给自己算利息,一家人似乎并无异样。
可几年过去,小唐前后只给过老唐60万元,再往后就以各种理由推脱。到2025年4月29日,小唐甚至和杨某补签了一份赠与合同,白纸黑字写着杨某作为中奖人把奖金全部无偿赠与小唐。
争议的关键,其实落在赠与合同能不能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把赠与合同定义为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这句话里最要紧的四个字,是"自己的财产",赠与人得先对赠与物享有合法所有权,才有资格谈赠与。
老唐把这层逻辑摆到了法庭上。为了证明真正的中奖人是自己,老唐提交了两段录音,一段是与小唐对帐时质问"20多万没对起来咋回事",另一段是恳请杨某归还奖金时反复讲"有些话不能说""不到时候"。
老唐还请当年卖彩票的销售员出庭作证,销售员当庭确认中奖者就是老唐本人。类似的代领纠纷,法院早年也审过。
2019年北京某基层法院就审理过一起彩民委托堂兄代领双色球一等奖、事后奖金被以"帮忙理财"为由长期占用的案件,最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确立的"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判决代领人如数返还。
回到老唐这桩案子,胆拖复式玩法本就复杂,选号思路、投注方式,老唐讲得清清楚楚,杨某却始终答不上来。
至于那份2025年4月才补签的赠与合同,若杨某从头至尾都不是真正的中奖人,对605万余元的奖金压根不享有所有权,凭什么把不属于自己的钱赠与女儿?
法庭上,杨某与小唐仍旧咬定杨某才是中奖人。法院最终会采信哪一方的说法?
信源:红星新闻《六旬大爷中 605 万彩票交女儿代管,母女补赠与合同拒还,法院终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