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岁高中生被同学雇凶打死,只赔3000块,其父出家两年后,拎着11枚炸弹挨个 "拜年"。
二十多年前西安轰动全国的连环爆炸案,背后不是无端作恶,而是一位父亲走投无路的绝望反抗。
事业安稳的普通职工,独子被七名同龄人围殴致死,凶手因身份特殊从轻处置,家属难以接受结果。
这位父亲没有选择大闹或者采取极端手段来维权,而是偷偷制作了多个爆炸装置,打算精确报复仇人和涉事医院,结果却赔上了自己的性命。
整件真实悲剧,要从1998年11月4日的西安街头开始说起。
当年十六岁的少年高明,正常行走在放学路上,途中偶遇七名同龄学生,双方发生短暂口角冲突。
口角过后,七名学生联手对高明实施围殴,多人持续击打身体要害,没有中途停手。
力量悬殊的围殴持续数分钟,高明当场重伤昏迷,施暴的七名学生见状立刻四散逃离现场。
路过的群众发现倒地不起的高明,将他送往医院紧急抢救。
经过医院全力救治,高明依旧因为颅脑重伤、脏器受损严重,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唯一的儿子骤然离世,彻底击垮了父亲高德隆,原本安稳平静的家庭瞬间崩塌。
案发后警方迅速介入侦查,很快锁定全部七名施暴人员,所有涉案人员均为未成年人。
1999年12月,西安中院对这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死案,作出刑事附带民事正式判决。
七名施暴者里,五名主要动手人员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另外两名情节轻微人员免于刑事处罚。
为首的主犯因为年龄未满十八周岁,仅被处以3000元罚款,没有承担任何牢狱惩罚。
法院最终裁定,七名涉案人员家属,共同向高德隆赔付32000元民事死亡赔偿金。
丧子之后的数年时间里,高德隆长期深陷悲痛,心态逐渐彻底失衡,他认为法律对施暴者惩戒过轻,正常维权渠道无法抚平自己的伤痛。
为了平复内心的痛苦,高德隆曾短暂选择出家修行,试图放下执念,摆脱心理折磨。
两年的修行生活,依旧无法让他释怀儿子惨死的遭遇,最终他选择还俗,下定决心亲手复仇。
2000年之后,高德隆开始秘密筹划报复行为,联系熟人前往陕西潼关,违规购置铵梯炸药、雷管等爆破材料。
2001年,高德隆首次实施报复,在西郊家属楼放置并引爆爆炸装置,这次早期爆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仅造成部分公共设施损毁,案发后未能被警方锁定嫌疑人。
初次作案没有被发现,让高德隆的报复心态愈发极端,他继续筹备更多爆炸装置伺机作案。
2004年春节期间,高德隆选择民众放松警惕的时段,开启大规模连环报复爆炸。
2004年1月26日晚间,高德隆将自制炸弹伪装成春节礼品盒,分批放置在多个仇家家门口。
同时他在西安纸坊村、西北二路、莲湖路、四十二中附近等多处居民区、路段放置爆炸装置。
2004年1月27日,多处装置接连引爆,形成轰动全城的春节连环爆炸案。
连环爆炸案发后,西安警方立刻成立专项专案组,多维度排查线索,开展全域侦查工作。
警方在2004年1月29日成功抓获高德隆,当场缴获未使用的爆炸装置和炸药。
警方同步顺藤摸瓜,将参与购买炸药、协助作案的五名同伙全部抓捕归案。
落网后的高德隆全程主动认罪,如实供述多年来的报复动机和全部作案细节。
他在审讯和庭审中均表明,作案初衷是为惨死的儿子讨公道,宣泄心中积压的不公与悲痛。
2004年8月25日,西安中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认定高德隆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爆炸罪。
法院结合其多次作案、危害公共安全的情节,依法判处高德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5年1月13日,高德隆被依法执行死刑,这场多年的悲情闹剧彻底落幕。
高德隆原本是守法公民,无任何暴力犯罪前科,是丧子之痛和判决落差,一步步逼出极端行为。
公共安全底线不容触碰,私人报复无论出于何种缘由,都是触犯法律的严重犯罪行为,这种极端报复不仅无法挽回逝者生命,还会危害无辜群众安全,最终只会搭进自身人生。
这起案件也推动了后续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惩戒机制的完善,细化了重罪未成年人的处罚标准。
时隔多年回看,这是一起双向悲剧,一边是少年无辜殒命,一边是父亲以命换怨,让人无限唏嘘。
信源:[青岛早报-春节礼盒爆炸原是预谋报复 西安爆炸案主犯昨被判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