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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刷到这事儿,心里咯噔一下。广州那大哥168万卖了房,刚过户就遇拆迁,补偿价直接

刚刷到这事儿,心里咯噔一下。广州那大哥168万卖了房,刚过户就遇拆迁,补偿价直接翻了倍,换谁不急得跳脚?换我估计得拍大腿拍青了——差的可不是小数目,那是普通人小十年的积蓄。

但法院驳回诉求的时候,我反而松了口气。

不是不同情大哥,是这事儿一旦开了头,麻烦就大了。今天他因为拆迁想反悔,明天就可能有人因为房价涨了10万要撕合同,后天又有人嫌学区划得好、想把房子要回去。那谁还敢买房?刚需族看房半年下决心下单,转头卖家说“我亏了”就把房收走,这市场不就乱套了?

说句实在的,买房卖房这事儿,本来就带点“赌”的成分。你赌它以后能升值,我赌它适合自住,输赢都得认。大哥说自己在外地照顾病人,没留意拆迁新闻,这委屈能理解,但法律认的是白纸黑字的合同。签的时候房子没毛病,价格没虚高,买家也是真刚需,这交易就作数。

想起前阵子小区里有户人家,卖了房没俩月,楼下通了地铁,卖家天天在业主群骂中介“没提醒”,说要去闹。最后还不是不了了之?市场的规矩就是这样,成交那一刻的价值,就是双方都认的数。后面涨了跌了,都是命,赖不着别人。

刚需买家王女士也冤啊,看房半年才下手,钱花了,户过了,突然被告知“房子我要拿回去”,换谁不慌?她要是退了房,再想按原价买房,说不定连首付都不够了。

所以啊,买房卖房别光想着“万一赚了”,也得扛住“万一亏了”。签合同那刻,就得认:这房子,从今天起,好的坏的,都跟我没关系了。

不然这市场,真没法好好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