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角难登大雅之堂?——评陈彦舞台三部曲收官之作《喜剧》
陈彦的“舞台三部曲”走到第三部,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发生了:《装台》《主角》先后被改编为电视剧,收视与口碑双双爆棚——《装台》2020年在央视播出,收视率峰值突破2.37%,豆瓣评分8.4;《主角》2026年开播,单集最高收视率更达4.615%,总收视人次10.8亿。两部剧均堪称现象级。然而作为收官之作的第三部——《喜剧》,却似乎始终未能获得前作那般广泛的国民度。问题出在哪里?或许恰恰出在它的主角身上:一个丑角。
陈彦原本为这部小说取名《小丑》,因与同名电影冲突,最终改为《喜剧》。但读罢全书便会明白,“丑角”才是它真正的魂魄。小说讲述贺氏父子两代三人以丑角行当讨生活的悲喜人生——父亲贺少天(艺名“火烧天”)恪守艺德,长子贺加贝在名利裹挟中迷失,次子贺火炬在沉浮后回归正途。题材本身并无问题,问题在于:丑角这个行当,天然携带一种“俗”的基因。
丑角在戏曲舞台上负责插科打诨、逗乐观众,扮演的是被调侃、被丑化的角色。当这样一个人物成为一部长篇小说的绝对主角,一个尴尬随之而来——读者很难不对它产生“庸俗甚至低俗”的先入之见。陈彦显然意识到了这一点,他在书中借火烧天之口反复强调丑角的“底线”——“坚决反对舞台上说脏话、做脏动作!底线就是一家老小能同时看戏”。他试图告诉读者:丑角的“丑”是艺术,不是低俗;逗乐是技术,不是献媚。
然而,越是想证明自己不俗,反而越暴露出对“俗”的焦虑。小说中贺加贝为了迎合观众,不断滑向低俗,最终把喜剧演成了悲剧——这本身就是一则关于“俗”的寓言。但问题在于,陈彦在书写这个寓言时,似乎也未能完全摆脱他所批判的那种“俗”。小说中大量日常生活的微观叙事被批评者指为“絮絮叨叨”“写得过满”;情节推进中夹杂了过多旁逸斜出的枝节,甚至中途“搬出了一条狗”来充当叙述视角。这种写法在《装台》《主角》中同样存在,但因前两者题材的“正剧”属性——装台人的艰辛、秦腔名伶的沉浮——读者尚可容忍;换到丑角身上,同样的写法便容易被解读为“俗气”的佐证。
最耐人寻味的是书中女配角的命名:潘银莲。
贺加贝痴恋剧团花旦万大莲不得,转而娶了长相酷似万大莲的潘银莲。潘银莲——与《水浒传》中臭名昭著的潘金莲仅一字之差。这种命名方式很难不让人联想到某种恶趣味。陈彦在书中极力为潘银莲正名:她“忠诚、本分、懂礼、谨严”,是“全书中最打动人心、最值得敬佩的人物”。但越是用力正名,越暴露了名字本身引发的尴尬联想。读者翻到这一页时的第一反应,恐怕不是“这个人物多么纯良”,而是“作者为什么要取这么个名字?”
对比《装台》中的蔡素芬、《主角》中的忆秦娥,那些名字庄重、典雅,自带文学的分量感。而“潘银莲”三个字,怎么看都像是从市井评书里捡来的——它太像噱头了。一个严肃的文学作者,为什么要给一个正面人物起一个近乎恶搞的名字?这究竟是反讽,是戏仿,还是某种不自知的“俗”?
答案或许就藏在陈彦的创作意图里。《喜剧》要写的恰恰是“俗”与“雅”、“高台教化”与“市井娱乐”之间的那条模糊界线。丑角本身就是站在雅俗交界处的人——台上他扮丑逗乐,是“俗”的化身;台下他恪守艺德,是“雅”的守护者。“潘银莲”这个名字,也许正是陈彦有意为之的一枚探针:他要看看,读者是否愿意穿透名字的“俗”,去看见人物内在的“雅”。
可惜,这种尝试在读者那里未必买账。一部作品可以主动探讨“俗”,但不等于它自身可以沾染“俗气”。当“潘银莲”这种名字出现在纸面上时,它引发的不是思考,而是尴尬——一种读者替作者感到的尴尬。
回过头看,《装台》写幕后劳动者的尊严,《主角》写艺术坚守者的沉浮,都是天然具备“崇高感”的题材。而《喜剧》写丑角,写的是那个在舞台上专门负责“掉价”的人——这个题材本身就决定了它很难获得前两者那样的正剧光环。陈彦试图用一部小说为丑角正名,这立意值得尊敬;但正名的过程,反而让小说陷入了一种“越描越俗”的困境。
当然,作为三部曲的收官之作,《喜剧》自有其不可替代的价值——它完成了“主角与配角、台前与幕后”的完整戏曲人物图景,让《装台》的刁顺子和《主角》的忆秦娥在书中再次登场,形成了有趣的互文。但这份价值更多是“三部曲结构”层面的完满,而非单部作品层面的超越。
丑角终究是丑角。 他可以成为一部小说的主角,却很难成为读者心中的“主角”。这或许不是陈彦的失败,而是丑角这个行当与生俱来的宿命——台上逗人笑,台下被人笑;书中被人读,书外被人议。陈彦用一整部小说想要打破这层宿命,到头来却似乎只是印证了它。
这本身,就是一出悲喜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