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志记载: 1962年3月 引黄灌溉工程废除。 5月10日 山东省水利厅与河北省水利厅在北京达成《关于解决大名、莘县宏雁江、老柴家河排水问题》的协议,由水电部行文下达。 6月 全县压缩非农业人口3427人,精减国家干部职工1489人,并对回乡生产的精简人员进行妥善安置。 6月上旬 全县普遍发生虫灾,蝗虫严重地块每平方方米1000头左右,并有蝼蛄、土蚕、棉蚜等。主要用飞机喷药、人工扑打治虫。 7月下旬至8月 全县平均降雨555.6厘米,受灾作物50万亩,亡6人,伤4人,伤亡牲畜20多头。 11月 董杜庄大队用“大锅锥”机井钻机,打成第一眼砖管敞口机井。 12月22日 王奉、燕店、城关、十八里、董杜庄公社社营拖拉机站的拖拉机和配套设施收归国营。 是年 聊城地区豫剧团下放称莘县豫剧团。 第一旅社建成,为境内最早的国营旅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