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横财!”广东广州,一男子刚2.6万/平把房子卖掉,168万房款没捂热乎,肠子就悔青了,他卖完得知,房子不但要拆迁,拆迁补偿竟高达每平60000元,他气的捶胸顿足,立马去找买家,要解除购房合同。买家直接拒绝,男子把买家告上法庭,法庭判决直接让男子傻眼。网友:愿赌服输!
李先生有套闲置房产,他一看房价跌的厉害,决定赶紧出手,别砸手里。
很快,买家王女士出现了,两人一个想卖,一个想买,双方谈好的价格是2.6万一平,整套算下来刚好168万。签合同、办过户都挺顺利。
万万没想到,钱刚到账,李先生还沉浸在喜悦里,钱也没捂热乎,竟然整个人都崩溃了。
原来,他还没来得及高兴多久,转头就听到了一个让他差点背过气的消息。
他刚卖掉的这套房子,刚好划进了拆迁范围,光拆迁补偿就给到6万一平。
按这个补偿标准算,他这套房子少说能多拿200多万,相当于刚卖完就凭空亏了大几百万。
李先生当时就悔得捶胸顿足,觉得自己吃了天大的亏,思来想去觉得这买卖不能算,转头就去找买家王女士,想让对方把房子退回来,直接解除之前签的购房合同。
王女士这边当然不可能同意,毕竟买房所有流程都是合法走的,合同也签得明明白白,哪有刚办完过户就反悔的道理。
李先生见协商不成,干脆直接把王女士告上了法庭,想着靠法律把房子要回来。
结果法院的判决一出来,李先生直接傻了眼。
法院审理后明确,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真实自愿的,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的情况,所有流程都符合法律规定,合同合法有效,直接驳回了李先生的全部诉求。
房子如今已经完完全全属于王女士,又不是小孩子过家家,怎么能说反悔就反悔?
所以,后续的拆迁补偿,也和李先生没有一点关系。
真是人要发财,挡都挡不住,王女士真是财运大开。
这事被爆料出来,大家也是一边倒的议论,说李先生这纯属是自己心态没放平。
买卖本来就是你情我愿的,签合同的时候就该为自己的决定负责,总不能看到房子涨价了就反悔,要是真跌价了难道他还会把差价补给买家?
其实,这就和赌桌上开了牌看到自己输了就想悔牌一样,哪有这样的道理,这不就是明摆着的愿赌服输嘛。
也有人说,其实这种事也不是个例,不少人卖房之后遇到拆迁、涨价就后悔,想各种办法找补,但只要是合法签订的合同,法律肯定是保护守约方的,当初自己做的决定,不管结果是赚是亏,总得自己担着。
《民法典》第502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李先生与王女士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违法违规情形,理应具备法律效力。
房产完成过户后物权已发生转移,拆迁利益自然归产权人王女士所有。
李先生的诉求,本质上是单方违约,法院驳回他请求有法可依。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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