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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修改司法案例解释(三)提议修改司法解释(三) 最高法(2024)民申599

提议修改司法案例解释(三)提议修改司法解释(三)

最高法(2024)民申5990号
即使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均能证明已出资,但客观上并未出资的,原股东和新股东均应追加为被执行人

最高法少说一句话:
“同时追究审计责任”

实际没有出资。验资报告、审计报告都说已经出资了,与事实不符,应当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