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78天,一个人从26岁关到53岁。出来时头发全白,走路打晃,连手机都不会用。张玉环这个案子,我仔细看了卷宗细节后,心里只有一个感受:这根本不是奇迹,这是一场迟到了27年的纠错。
没有指纹,没有DNA,没有目击证人。当年能把他送进监狱的,就靠两条前后矛盾的口供和几道手背上的抓痕。再审时检察官自己都说,那口供“先供后证,根本对不上”。一条麻袋,全村人都在用,纤维比对连打补丁的方式都没搞清楚,就敢拿来当证据。
说实话,这案子看得我心情复杂。它好的一面是,咱们的司法真的在进步,从“有罪推定”变成了“疑罪从无”。可坏的一面是,这个进步,是用一个人整整27年的自由换来的。496万国家赔偿听着不少,可拿27年青春去换,你愿意吗?
法院宣告无罪,不等于证明他没干。这就是“疑罪从无”最残酷也最公平的地方——法律宁可放过一个可能的凶手,也不能冤枉一个无辜的人。但真凶到底是谁?这个悬念,到现在都没解开。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这个案子,你们觉得,咱们的纠错机制,能对得起那些“张玉环”们失去的时间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