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有一男子在一家畜牧公司担任电工,其主要工作是保障监控摄像头正常运行。
工作一年后,公司撤销了电工岗位,安排男子去当饲养员,主要负责养猪。
男子觉得这是大材小用,便拒绝了。公司以不服从安排为由将其开除。
男子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给予自己经济补偿。
他觉得不公平,遂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劳动部门认为公司的安排合情合理合法,未支持男子的诉求。
男子起诉公司,要求给予经济补偿。一审判决认定公司安排合理合法。
男子继续上诉。二审经调查发现,公司并未撤销电工岗位,而是将电工工作外包。最终判决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给予男子经济补偿。
如今有些公司为降低成本不择手段。若个人利益受到侵犯,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