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应该就是约定俗成的变通 :
前段时间,我受邀担任一场赛事的评委。赛事设置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奖,我们几位评委依照既定规则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的计分方式,在规则范围内确定了名次,之后便离开了现场。次日,赛事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说当天忘记请各位评委签字确认比赛成绩,询问我能否抽空到场补签。我想了想几天后才有时间,便回复对方过几天去签字,对方应允。隔了一天,我转念考虑周全,随即微信联系工作人员,请对方先把评比打分表发给我核对确认,在我核实无误后,授权对方代为签署,签署完成后再拍照发给我留存。工作人员对此十分认可。我突然意识到,这应该就是约定俗成的通行做法,既省去往返奔波的麻烦,又流程合规、严谨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