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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心坏了!”广东深圳,一网友和朋友在饭店点了一份312元的四人套餐,吃完发现“

“恶心坏了!”广东深圳,一网友和朋友在饭店点了一份312元的四人套餐,吃完发现“簸箕鱼”里有全是活蛆,还在蠕动,网友恶心坏了,将此事发网上,门店却说不知情,后续网友爆料,已经有满意结果。


一网友发文吐槽:6月13号他和朋友去一家粤菜饭店吃饭,点了个平台上卖312块的四人餐,主打菜就是招牌“簸箕鱼”。

网友和朋友们一桌人开开心心吃了半天,快吃完了才发现不对劲。

装菜的簸箕边缘和勺子上,爬着好几条灰白色的活蛆,扭来扭去的。

几个人当场反胃的反胃,干哕的干哕,一想到刚才分着吃了大半盘菜,浑身都不舒服,恨不得把胃倒空。

网友事后说,说这么多活蛆爬在菜里,都不敢想后厨得脏成什么样。

这事被网友发到社交平台上之后,7月3号记者专门打电话去问门店情况,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一开始还说完全不知道这回事,中途才翻到网上的爆料,吞吞吐吐说要先核实清楚才能回应,之后就没了下文。

网友想要个说法,那从法律方面,他该怎么索赔呢?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活蛆属于明确不能出现在食品里的异物,这份带活蛆的菜品已经完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哪怕这桌餐费只有312元,按法律规定算下来十倍赔偿也才三千多,远高于一千元的底线,消费者完全可以主张至少一千元的法定赔偿。

这次店家只退全款加赔300元,其实是双方私下协商的结果。

如果,消费者不愿意接受这个方案,完全可以拿着照片、消费记录这些证据,向12315投诉或者走法律途径,拿到符合法律标准的赔偿,这是《食品安全法》明确给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据了解,7月3日下午,发帖的网友更新了后续,说门店已经找过来处理了,先把312块的餐费全额退了,又额外赔了300块钱,说已经在全店做卫生排查了。

不过直到新闻发出来,门店也没对外公开说过这件事,到底是哪一步出了问题让菜里长了活蛆,也没个明确的说法。

其实,簸箕菜本来就是现蒸现做的品类,要是食材不新鲜、备菜环节放久了,或者装菜的簸箕没洗干净消好毒,天热的时候很容易滋生细菌甚至长虫,想想看一桌子人吃了带活蛆的菜,万一吃坏了肚子进医院,可不是退几百块钱就能解决的事。

有人说,一桌人都吃完才看见满盘活蛆,光是想想都反胃,退款加三百补偿根本弥补不了心理不适,后厨卫生一定要严查,大家外出吃饭千万细看看菜品,免得有类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