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组建成都军区到六十年代后期,成都军区兼四川军区,大军区直接管理各军分区。常规全国体制是大军区→省军区→军分区。
1955–1968年期间四川省特殊,成都军区兼四川省军区”,没省军区层级,实行大军区直管全部川万县。重庆,成都、南充、绵阳、乐山、宜宾等军分区,军分区直接向成都军区汇报工作;兵役、民兵、治安、剿匪收尾、土改善后全部由大军区机关直接统筹。
那时成都军区只管地方守备,不统野战机动力量。领导军分区、公安部队、地方独立武装,负责内地清剿残匪、兵役动员、民兵建设、城市警备。
云贵方向野战机动部队归昆明军区(13军、14军);西藏边防野战部队归西藏大军区,成都军区不承担机动作战任务,因此也不配置野战军。
1955–1968:成都军区兼四川军区,无省军区,大军区直管军分区,无野战军。1962年后少量野战部队调入川藏方向,但仍未改变“大军区兼省军区、直管军分区”架构;1969年才单独组建四川省军区,军分区转隶省军区,恢复全国标准“大军区—省军区—军分区”三级体系。
1985年昆明军区撤销并入成都军区,成都军区才固定辖多支集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