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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看不起工勤了。 2011年《兵役法》修订后,服役满12年成为军士由政府安排工

不要看不起工勤了。

 2011年《兵役法》修订后,服役满12年成为军士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基本门槛。 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数量大幅减少,各地安置压力随之降低,才有条件统一落实事业编。 此前各地长期形成安置惯例,退役军士大多分配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 不少战友因此觉得职业发展看不到希望,加之到岗后大多承担繁重工作,不少人逐步成长为单位业务骨干,却受身份限制难以晋升,内心难免委屈,认为安置政策不够公平,呼吁直接安置至管理岗、专业技术岗。 近几年,安置政策持续优化,越来越多退役军士直接安置到事业管理、专技岗位。 但新的困惑随之出现:即便分到管理、专技类岗位,人员原始身份仍为工人,并非干部身份,不仅岗位晋级存在上限,也无法担任实职领导职务。 事实上,早在政策调整前,工勤人员转岗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的渠道就已打通,仅需满足学历、工作年限等硬性条件即可申报。 很多战友打心底里瞧不上工勤岗,认为只是驾驶员、文印、收发等辅助保障类岗位,但在地方就业市场中,带编制的工勤岗位其实非常抢手。 一、岗位有编制兜底,就业稳定无失业风险,工资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二、工勤岗并非没有上升空间,不少战友对此存在认知误区。工勤技能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五级,各等级工资待遇分别对标事业单位管理岗十级、九级、八级、七级、六级。只要单位有空缺技能岗位,自身坚持学习、踏实履职,正常晋升至技师是完全可行的。同技能等级的工勤人员,基本工资、各类补贴与对应层级管理、专技人员标准一致,二者待遇差距并不大,唯一不同的在于原始工勤身份人员无法直接担任实职领导。 政府安排工作政策的初衷,是保障服役满12年和有特殊贡献的军士退役后拥有稳定就业。大家希望像干部一样安置到行政编或事业单位管理岗并取得干部身份,这份心情完全能够理解,但从现有政策与地方实际情况来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文 / 剑平)三剑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