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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表态。 外媒报道,欧盟发言人7月2日发表声明称:“我们对该法(《中华人民共和

欧洲表态。
外媒报道,欧盟发言人7月2日发表声明称:“我们对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域外适用深表担忧,欧盟反对任何违反国际法的第三国立法进行域外延伸。我们敦促任何第三国,克制在欧盟境内及其他地区实施跨国镇压的企图。”

看了这则声明,最直接的感受就是一股子错位的傲慢。欧盟对外行动署的发言人们,似乎总有一种“教师爷”的瘾头,隔着半个地球给别国的内政立法“划重点”。

细细琢磨这份声明,逻辑起点就站不住脚。只要通读过这部法律的条文就能明白,它通篇聚焦的是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共同繁荣发展的举措,核心是团结与进步。把一部促进社会和谐的法律强行解读为“跨国镇压”,这脑回路实在令人费解。这不单是对法律条文的曲解,更像是对中国社会治理体系的一种“职业性误读”。

更值得玩味的是这种“域外担忧”的双重标准。欧盟一边高举《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等具有明显域外效力的法律大棒,对全球科技巨头动辄开出天价罚单;一边转过头来,对别国主权范围内的立法指手画脚。这种“只许州官放火”的心态,恰恰暴露了其在价值观上的“西方中心论”底色。

说到底,一部以“促进民族团结”为名的法律,威胁到底在哪里?或许答案不在文本里,而在某些人的潜意识中。他们真正害怕的,是中国这种基于自身国情、切实保障各族人民权益的发展模式,在世界上产生越来越强的感召力。这种恐惧,让他们习惯性地用“镇压”这类标签,去掩盖内心深处对自身治理效能的不安。

欧洲如果真的尊重国际法,就应该先温习一下《联合国宪章》里关于国家主权平等和不干涉内政的基本原则。国际关系的准则,不是用来装饰门面的工具,更不该成为随意揉捏的橡皮泥。在没有深入研究文本、缺乏实地调研的情况下,仅凭臆测就发布所谓“担忧”,这恐怕不是严谨的外交作风,更像是一场面向国内民粹的廉价表演。

中国有句老话叫“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对于一部旨在让56个民族像石榴籽一样抱在一起的良法,最有发言权的永远是这片土地上的14亿人民。欧盟的这份“担忧”,实在是有些多余且越界了。与其操心别人的家务事,不如多花点心思弥合一下内部成员国的分歧,那才是真正该操心的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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