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刘女士花了3350元在爱玛实体店给16岁的女儿买了一辆全新的爱玛电动车,就想着孩子上下学能方便点。可万万没想到车提回家的第二天女儿就瞒着家里人自作主张把车卖了,以2100块的价钱卖给了越城区中兴南路上的一家绿源电动车店。更让刘女士崩溃的是她花了2300块把车赎回来之后十天才发现,电动车的原装电池和充电器全部被店家换成了绿源的配件。
刘女士一开始完全不知道车被卖了,女儿撒谎说车停在同学家里。一直到她察觉不对劲跑到这家绿源门店想赎车,老板娘说车已经以2500块转手卖出去了。双方争执不下最后报警调解,刘女士多掏了200块前后一共花了2300块才把车赎回来。
没想到的是车拿回家仔细一看车身原本的爱玛商标被店家贴了绿源贴纸盖住了。十天后她给车充电时才彻底傻眼,充电器印着绿源标识,拆开电瓶一看原装的爱玛金标石墨烯电瓶被换成了旭派电瓶,原装22安时换掉的只有20安时容量缩水不少。
更关键的是刘女士找上门讨说法时老板娘的回应让人更加窝火。老板娘说这辆车收进来当天就以2500块转手卖了,更换配件是后来买车的顾客要求的自己只是按顾客意思办事。至于拆下来的爱玛原厂电瓶和充电器已经卖给别人了没办法追回。她还反过来质问刘女士为什么没有监管好自己的女儿。
然而刘女士想拿回原装配件老板娘又开口要再收300块钱。记者到店采访时老板娘翻出一份赎车协议说上面写得很清楚跟绿源无关,可那份协议里压根没写配件被调换这件事。
换个角度来看这笔账算下来让人心酸。刘女士花了3350买新车,女儿第二天2100就卖了,她加200块花2300赎回来,前后多掏了钱结果拿回来的车原装电瓶被换成容量更小的次品连原配充电器也被换了。
不过也要看到一个关键法律问题——一个16岁的孩子拿着妈妈名下的发票就把车卖了,这笔买卖在法律上站不住脚。根据民法典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几千块的交易显然超出其认知和处分范围。
深一层看店家在这笔交易中同样存在明显问题。明知道卖家是未成年人还收了车并转手卖掉之后又私自调换原装配件,这一连串操作在法律上都站不住脚。商家收购物品时有义务核实卖家身份和处分权,明知是未成年人的财物仍然收购本身就涉嫌违规。
说到底这件事最让人唏嘘的是刘女士作为母亲的那份用心被女儿的任性辜负了,而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被店家的套路践踏了。
归根结底给所有家长提一个醒,给孩子买贵重物品时一定要讲清楚物品的价值和归属。同时也给所有消费者提一个醒,赎回二手车时一定要当面逐项检查配件是否原装,签字之前看清楚协议里每一个字。
遇到类似情况及时保留证据报警处理或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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