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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人性!连正常生理需求都不放过!” 凌晨3点半,60岁保安打了16分钟盹,公

“毫无人性!连正常生理需求都不放过!”
凌晨3点半,60岁保安打了16分钟盹,公司直接把他开了。法院最后判公司赔了2.6万——这钱不是施舍,是耳光。

广东清远60岁的成大爷在小区做保安,家里开销压力不小,老伴常年受风湿病困扰,没办法干活,两个孙辈上学也需要用钱。

他没缴够社保,没有养老金,每月三千多的工资是家里重要收入来源。入职将近三年,公司实际执行十二小时轮班,临时缺人让他顶班,他基本都会配合,一直踏实本分。

出事那天他本该下班休息,同事家中突发急事需要回家,主管临时联系他顶替夜班。担心丢掉这份工作,成大爷同意加班,二十四小时里累计工作十八个小时。

长时间值守身体负荷很重,凌晨三点多实在困倦,靠着椅子短暂休息十六分钟,这段画面被监控记录下来。

第二天公司直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以在岗睡觉违反管理规定为由,不提供任何补偿。成大爷心里委屈,自己多年来配合加班值守,仅仅片刻休息就被辞退,不知如何说理,在同乡建议下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了法律援助处理纠纷。

法庭上物业公司以岗位安全为由强调管理规定,却没有正视长期超时用工、未足额发放加班费、高温津贴等问题。法院结合考勤记录作出判决,老人连续长时间劳作,短暂小憩属于正常生理反应,企业本身存在违法用工情形,以此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赔付各类款项合计两万六千余元。

这件事也反映出当下部分行业的用工现状,不少单位单方面严格约束员工,自身却不遵守劳动相关法规。公司设立管理制度,前提是符合法律要求,不能只要求员工付出,却无视自身该履行的责任。

劳动者谋生本就辛苦,合理的生理需求应当被理解,遇到不合理对待不用一味忍让,通过正规渠道维护自身权益才是稳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