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因带娃不止一次被儿媳打
我现在看到这种家庭内部的虐待和暴力就感觉特别愤怒。
因为法律经常不干预,经常以一句“清官难断家务事”为借口,而放任不管。
那些被家暴的妻子,被虐待的孩子,还有这个被儿媳暴打的婆婆,他们难道就因为是被家庭内部人员暴打,无力反抗,就活该被打吗?
咱们一直不是讲究锄强扶弱,惩恶扬善吗?为啥一牵扯到家庭就把这个大原则忘了?
现在社会上有很多慈善组织,好像主要以救治得了各种重病的人为主,咋就没有这种救助在家庭中受虐待的人呢?
比如,受虐待的人可以向这些组织呼吁干预,虽然不能让施虐者受到法律惩罚,至少可以让这些施虐者社死吧?
感觉真的好无奈。
婆婆因带娃不止一次被儿媳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