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提升江苏中小民营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同时合理规制垄断行业过高的退休福利,可以采取这些举措:
严格稽查社保缴费基数,杜绝民企按最低标准参保的情形,对依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的中小商户给予税费补贴,鼓励普及企业年金,补齐民企养老第二支柱的短板。养老金年度上调实行提低控高的方案,加大定额调整权重,降低高基数对应的涨幅比例,逐步压缩待遇差距。
规范垄断行业的补充养老制度,设置企业年金计发上限,超额部分不再纳入统筹计发范围,取缔各类违规的养老补贴。加大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规模,所得收益定向用来抬高基础养老金标准,重点惠及民企退休群体。统一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细则,消除历史遗留的差异化核算规则,逐步实现计发规则一体化。依托省级统筹平衡基金收支,通过制度调节兼顾缴费激励与社会公平,稳步抬升普通劳动者的退休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