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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9日清晨6点,北京外国语大学东院一间出租屋里,两个女大学生因为关灯

2004年7月9日清晨6点,北京外国语大学东院一间出租屋里,两个女大学生因为关灯、洗衣服这种鸡毛蒜皮的事,动了刀。17刀。一个21岁的女孩倒在了血泊中。另一个被带上了法庭。她们俩平时都是别人眼里的“好学生”。她们是合租室友。一个爱早睡早起,一个习惯熬夜看书。为了关灯开灯吵过,为脏衣服堆着不洗吵过。最要命的一次,是李春霞向房东举报罗卡娜带男友回来过夜。从那以后,两人之间的关系就彻底变了味。

罗卡娜在法庭上说过一句让人心里发凉的话:“如果家里凑不够赔偿,我愿意一命偿一命。”这句话里没有悔意,只有一种绝望到底的冷漠。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怎么就走到了这一步?
心理学上有句话:很多暴力行为的发生,不是因为对方做了什么,而是因为自己再也承受不了那种被压垮的感觉。长期积压的小矛盾、无处倾诉的孤独、既不敢吵架也不会沟通的性格,让罗卡娜把一把刀当成了唯一的“话语权”。
这个案子到后来有了转折:二审从死刑改成了死缓,后来又减为无期,再减到有期。她最终没有死。这不是故事,是真实的法律进程。
回头看,如果当时有人帮她们调解一下,如果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会说一句“咱们聊聊”,结局会不会完全不同?你们在大学住宿舍的时候,遇到过让人心里堵得慌的室友矛盾吗?当时是怎么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