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样的灭火器是应该报废的?
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灭火器应报废:
1 、筒体锈蚀面积大于或等于简体总表面积的1/3,表面有凹坑;
2、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
3 、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机构;
4 、存在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现象;
5 、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灭火器;
6 、不能确认生产单位名称和出厂时间,包括铭牌脱落,铭牌模糊、不能分辨生产单位名称、出厂时间钢印无法识别等;
7 、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8、 被火烧过;
9、出厂时间达到或超过表10.0.8规定的最大报废期限。即:无论手提式还是推车式的:水基型灭火器不超过6年;干粉灭火器和洁净气体灭火器不超过10年;二氧化碳灭火器不超过12年)。
注:洁净气体灭火器是装有非导电气体或汽化液体灭火剂的灭火器,灭火后能蒸发不留残余物,对设备无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