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母亲被儿媳打断四根肋骨躺进医院,儿子竟然说“母亲有错在先,被打活该”。 “被打活

母亲被儿媳打断四根肋骨躺进医院,儿子竟然说“母亲有错在先,被打活该”。
“被打活该”?你没看错,这确确实实是从一个儿子嘴里吐出的荒诞且惊人的谬论。
先看看他口中母亲的“错”究竟“错”在哪里?
浙江嘉兴男子焦某,已娶妻生子,其母亲已年过花甲,早年丧夫,独自一人将焦某及其姐姐拉扯长大。
现在儿女成家立业,想找个老伴共度余生。照理说母亲已守寡半生,下半辈子寻找自己的幸福,当儿子儿媳的应该理解与支持。
但是母亲由于把重心放在了自己的后半生上,缺少对家庭的帮助和对孙子的照料。这在儿媳看来,照看孙子是奶奶义不容辞的责任,儿媳据此极为不满,多次殴打孩子奶奶、丈夫的母亲、自己的婆婆。
一般儿媳对婆婆不满,顶多就是讲讲嘴吵吵架,但这个儿媳已经不是一般,根本不用动嘴,而是使用暴力殴打方式。最近一次最为严重,打得满身是伤,4根肋骨被打断,造成轻伤2级。
儿媳之所以对婆婆的殴打一步步升级,根本原因出在儿子身上。儿子对外宣称,“是母亲有错在先,被打活该”,有了这个尚方宝剑,儿媳自然更加肆无忌惮,亲儿子都不心疼自己的母亲,何况儿媳?
但凡是一个三观正确的儿子,不要说殴打母亲,哪怕是语言伤害也不行,有这样的儿子撑腰,谁还敢动自己的母亲?
可是偏偏这两个三观不正之人凑到了一起,配成天生一对。
即使母亲再怎么错,也不是你殴打的理由,这既违背公序良俗,又是违法犯罪,在古代直接定绞刑,打伤则斩。
-《民法典》第26条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是第一责任人,这是法定义务,不能转嫁给祖辈。
-《民法典》第1074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
这对夫妻不但健在,能力体力都极其旺盛。可与之对比的是,母亲已过花甲之年,本应该得到儿子的照顾,却反过来强行要求带孙子,不带就被殴打,并逼迫母亲二选一:要么免费带娃,要么每月出钱补贴小家。
在他们心里,母亲只是免费保姆,只有带娃的义务,没有享受幸福的权利。
网友也纷纷发表评论:
-祖辈帮忙是情分而非本分,
-还有人强烈建议,把视频保存好,留给长大后的孩子看,叫孩子向他父母学习,
-还有人说暴力基因是有遗传的,将来会遗传给儿女。
对此你怎么看?你认为祖辈带孙是情分还是本分?欢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