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贪心,好日子都过不明白。
女子今年28岁,她原本有一份不错的工作,月薪八千,生活安稳。但在她26岁那年,她嫁给了一个32岁的二婚丈夫,丈夫还带着一个7岁的儿子。
婚后一年,丈夫提出让她辞职在家当家庭主妇,照顾孩子。女子一开始不同意,担心这样会失去自己的收入和社会地位。但丈夫说,如果她不辞职,就把孩子送到前妻那里,每个月还要给前妻六千块钱的抚养费。女子担心这样会让丈夫和前妻有更多联系,于是提出了三个条件:每个月给她八千块钱的生活费,不算家庭开支;每个月给她两万五的基本生活费;前妻给的五千块钱抚养费要转到她的卡上。丈夫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答应了。
女子辞职后,开始全心全意照顾孩子。她很用心,专门准备了一个账本,记录孩子的吃喝用度,包括前妻给的钱。她还带着孩子刷题,让孩子的数学成绩从一般提升到了95分;孩子有哮喘,她天天给孩子熬梨汤,呵护备至。她觉得自己的付出应该得到回报,于是在孩子的前妻来看孩子时,她会主动汇报自己的付出,希望前妻能给她一些红包奖励。前妻也很懂事,每次都会给她转钱。
后来丈夫在找东西时,无意间看到了女子的账本,又核对了她的手机,发现她一年光“辛苦费”就收了前妻将近三万块钱。丈夫质问她,她却觉得自己应得的,和丈夫大吵了一架。
女子越想越气,觉得是孩子断了她的财路。有一天,她把孩子的哮喘药放到了厨房的高处,孩子够不着。夜里11点,孩子哮喘发作,找不到药,呼吸困难。女子不想管,给前妻打了电话,让她来处理。前妻赶来时,孩子嘴唇发紫,人差点没了。
前妻很生气,质问女子为什么不管孩子。女子却觉得自己没有责任和义务照顾孩子,让前妻找前夫哥。前妻直接给丈夫打电话告状,丈夫也很生气,和女子吵了起来。
后来,前妻提出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丈夫同意了。女子得知后,觉得自己的生活受到了影响,因为她没有了工作,丈夫也不会再给她生活费了。她不同意变更抚养权,觉得前妻没有经过她的同意。但前妻认为,女子作为继母,有义务照顾孩子,而且女子收了她的钱,就应该做好自己的工作。
最终,孩子的抚养权还是变更给了前妻。女子失去了工作,也失去了丈夫的信任。
首先,婚姻不是儿戏,尤其是嫁给二婚带娃的丈夫,一定要想清楚自己能不能接受这样的生活,能不能承担起继母的责任。其次,人不能太自私,不能只想着自己的利益。她每月拿着丈夫约定了生活费、工资上交、抚养费加起来差不多四万块钱了,丈夫给的已经够多了,结果她还不满足,还找丈夫的前妻要辛苦费,这种行为本身就不太合理。
更严重的是,她因为和老公吵架,就故意把孩子的哮喘药藏起来,导致孩子半夜发病差点出事。不管是亲生父母还是继父母,照顾孩子是她应尽的责任,而不是把孩子当成谋取利益的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