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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嫖成功了?”7月2日报道,湖北,一男子明知女子已婚,还和她发生关系,当他得知

“白嫖成功了?”7月2日报道,湖北,一男子明知女子已婚,还和她发生关系,当他得知女子想要离婚时,高兴极了,主动转8000给女子请律师,结果女子婚还没离,他们却分手了,男子气不过,将女子告上法院让她还钱,法院驳回了!网友:得多爱啊!
 
事情发生在湖北巴东县。男子赵某认识了一个叫王某的女子,两人发展成了情人关系。关键问题是——赵某从一开始就知道王某是有家室的人。知道人家有老公,还是没管住自己。
 
两人在一起之后,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了。处着处着,王某跟赵某说她想离婚。赵某一听,高兴坏了。这心情不难理解——情人要离婚了,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可以名正言顺在一起了。赵某不仅嘴上支持,还实打实地掏了钱。他通过微信给王某转了8000块钱,明确说了:这是给你请律师用的。
 
你看这操作,赵某是真心想跟王某过日子。为了让王某顺利离婚,连律师费都主动包了。
 
但生活有时候比剧本还离谱。王某的离婚官司还没打完,赵某和王某两个人先闹掰了。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两人分手了。
 
这下赵某不干了。他的逻辑很简单:我给你钱是帮你打离婚官司的,现在婚没离成,咱俩也分了,这8000块你得还给我吧?于是他去找王某要钱,王某不给。赵某越想越气,一纸诉状把王某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赵某说,这8000块是“附条件的赠与”——条件就是王某成功离婚,现在条件没达成,钱得退回来。王某那边也不含糊,说这钱是赵某自愿给的律师费,凭啥还?
 
法院审完之后,给出了一个让不少人意外的判决:驳回赵某的全部诉讼请求,钱不用还。
 
法院的理由很硬核。法官认为,赵某明知道王某有丈夫,还跟她保持婚外情,并且出钱帮她打离婚官司——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在破坏别人合法的婚姻家庭关系,违背了公序良俗。因为不法原因给出去的钱,属于“自然债务”,已经给出去的就别想要回来了。判决下来之后,双方都没上诉。
 
这个案子在网上引发了不少讨论。有网友评论说“这得多爱啊”,也有人觉得赵某这波属实是人财两空。
 
其实从法律角度讲,这个判决一点也不意外。法律保护的是合法的民事行为,你用钱去介入别人的婚姻,这本身就站不住脚。赵某以为转账的时候备注一句“律师费”就能把这事儿变成正当交易,但法律看的是行为的本质——你是在帮一个已婚的人离婚,好让她跟你在一起,这能受法律保护吗?
 
再说了,赵某自己也是有家室的人,他出的这8000块,严格来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妻子要是知道了,甚至可以起诉要求王某返还这笔钱。赵某能把这事儿闹到法院,已经算是运气好了。
 
这个案子给所有人提了个醒:感情的事归感情,法律的事归法律。你可以在感情里犯糊涂,但别指望法律给你兜底。尤其是涉及婚姻家庭的事儿,一旦踩了公序良俗的红线,钱花出去就是泼出去的水。
 
最后说一句——8000块钱买不来爱情,也买不来理直气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