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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额尔古纳,两口子过不下去去民政局签了离婚申请,正卡在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里,

内蒙古额尔古纳,两口子过不下去去民政局签了离婚申请,正卡在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里,丈夫撞破了妻子在外有人的事,火气一上来就收不住了。不光动手把人打得腰椎三处骨折,还当着面强行发生了关系,拿手机拍了两段视频存着。这事最后被定性成了婚内强奸案,去年 8 月就开了第一次庭,可快过去一年了,既没下判决也没再开第二次庭。男方家属追着喊审理期限早就超了法律规定,检方却半点不松口,说这个人有必要继续羁押,不能放。

这事说起来也不算复杂,俩人结婚十几年,还有个十四岁的孩子,日子过到最后感情磨没了,2025 年 2 月底一起去民政局提交了离婚申请,按规定进入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

那时候俩人已经分开住了,妻子住到父亲家里,丈夫就住在对门,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丈夫一直怀疑妻子在外边有人,心里憋着气,还特意从网上买了带录音功能的定位设备,偷偷放在妻子卧室的书架上,天天听着人家的动静。

到了 3 月 21 号这天,丈夫把妻子叫到自己家里,当场就播放了偷录的通话录音。证据一摆出来,他当场就翻了脸,薅着妻子的头发把人拽倒在地,抬脚就往大腿和肚子上踢,后来还冲进厨房拿出菜刀,用刀面往人肩膀上拍。

闹到这步还不算完,他逼着妻子给怀疑的那个出轨对象打微信视频,电话通了对方一看是他立马就挂了。这股邪火没发出去,他接着对妻子又打又骂,逼着人脱掉衣服,最后强行发生了性关系,还拿手机拍了两段视频留着。

当天妻子就报了警,说自己被打了,到了第二天又补充报警,说自己不仅遭了家暴,还被强奸了。后来法医鉴定出来,妻子腰椎第二到第四根左侧横突都骨折了,评定为轻伤一级。

3 月 23 号,丈夫就因为涉嫌强奸罪被公安局刑事拘留了,到了 5 月份,侦查结束,警方以故意伤害罪和强奸罪两个罪名,把案子移送给了检察院审查起诉。

去年 8 月 12 号,这案子在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因为涉及个人隐私,走的是不公开审理。开庭的时候两边争议特别大,男方这边的辩护律师直接提出,“婚内强奸” 本身就是个伪概念,只要夫妻关系还在法律上存续,就不存在强奸这回事,当庭为男方做无罪辩护。

女方那边则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光精神损害抚慰金就主张了三十万元,要求法院从重追究男方的刑事责任。那天庭审持续了很久,最后也没当庭宣判,本以为等不了多久就能有结果,谁知道这一等,就快等了一整年。

直到现在,这案子既没出一审判决,也没通知要开第二次庭。男方的家属早就坐不住了,觉得这案子审理期限早就超出了法律规定,人在看守所关了十五个月,一直这么拖着没个说法不是事,就先后申请了取保候审和羁押必要性审查,想先把人保出来。

今年 6 月 24 号,当地检察院给出了正式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结果,明确答复被告人有继续羁押的必要,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

给出的理由也很直白:首先这名被告人有明显的暴力倾向,存在社会危险性;其次他在庭审过程中不认罪认罚,也没有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双方至今没达成和解协议;再就是他身体虽有基础疾病,但几次体检下来病情没有明显异常,不影响羁押;最后按照相关工作规定,涉嫌强奸罪的被告人,一般也不予变更强制措施。

这事传到网上,立马就吵成了两派。有人觉得,只要还没领离婚证,法律上就还是夫妻,两口子之间的事怎么能算强奸?再说事情起因是女方在外有人,是她先对不起家庭,才把男方逼到失控的地步。

也有人说,都已经主动提了离婚,还实际分居了,冷静期本来是给双方冷静考虑的时间,不是给男方施暴泄愤的借口,只要是违背妇女意愿,用暴力手段强迫发生关系,不管是不是夫妻,都该按强奸算。

搁以前不少人眼里,夫妻之间关起门来的事,外人根本管不着,别说强行发生关系,就算动手打两下,都能被劝成家务事,床头吵完床尾和。但这案子最特殊的地方,就卡在 “离婚冷静期” 这个节点上。

按法律条文说,冷静期里婚姻关系确实还没解除,双方还是合法夫妻,但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也实际分开居住了,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边界到底在哪里,之前很多人心里都没个准数。

也正因为这案子争议大、牵扯的法律问题复杂,才拖了这么久没下判决,毕竟一旦判决生效,不光是给这两个人一个结果,以后很多类似的家事纠纷,可能都要拿这个案子当参考。

直到今天,这桩备受关注的婚内强奸案还悬着,男方还在看守所羁押,女方也在等一个最终的说法。有人嫌案子拖得太久,耽误双方的时间,也有人觉得这种有争议的案子,慎重一点总没错。

说到底,婚姻从来不是某个人的私有财产,哪怕是领了证的夫妻,也不能随便越过对方的意愿行事。至于这案子最终会怎么判,法律总会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我们等着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