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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真荒唐!”云南玉溪,一男子去舅妈家办事,推门却撞见个陌生男人正和舅妈把酒言

“这事真荒唐!”云南玉溪,一男子去舅妈家办事,推门却撞见个陌生男人正和舅妈把酒言欢,两人拉拉扯扯、举止暧昧。男子瞬间血涌脑门,断定这就是舅妈的情人,冲上去就是一顿暴打。
 
当事的舅妈姓杨,当年43岁,家在玉溪江川区,平时在通海县打工,为了上班方便就在当地租了一间民房住。
 
被打的男人也姓杨,36岁,是贵州纳雍县人,同样在通海打工。
 
2024年6月,俩人在打工的地方认识,都是出门在外讨生活,平时互相帮衬,一来二去就熟了,后来慢慢发展成情人关系。这事俩人都没往外说,杨女士的外甥赵某完全不知情。
 
事发当天下午6点多,杨某带了酒菜来到杨女士的出租屋,俩人边喝边聊一直坐到晚上9点。
 
就在这时候,赵某没提前打招呼,直接推门进了屋,他当天有事找舅妈商量,想着都是亲戚不用客气,结果一抬眼就看见屋里坐了个陌生男人,还跟舅妈坐在一起喝酒。
 
赵某当时心里就咯噔一下,再看俩人喝酒时你推我让,动作看着很亲近,他心里直接就坐实了这男人是舅妈的情人。
 
赵某火气当场就上来了,也不问清楚原委,上去就指着杨某质问身份和关系。杨某本来关系就不光彩,被突然一问哑口无言,只想赶紧开门离开。
 
赵某哪能让他走,直接跨步堵在门口,死活不让他出门。俩人越吵声音越大,赵某越说越气,挥起拳头就打在杨某脸上,鼻子当场就流了血。
 
这还不算完,赵某又把杨某推倒在床上,伸手掐住他的脖子,杨某几次想往门口跑,都被赵某推回屋里,半步都挪不出去。
 
吵着吵着,赵某瞥见桌子上放着一把水果刀,伸手就拿了起来,指着杨某让他把事情说清楚,不说清楚今天就别想走出这个门。杨女士在旁边吓得不行,赶紧上前拉住赵某的胳膊,使劲往门口拽,想让他冷静下来。
 
就在这拉扯的功夫,杨某站在窗户边上,看着赵某拿着刀怒气冲冲的样子,心里越想越怕。他觉得自己困在三楼的小出租屋里,正门被堵死跑不掉,对方还动了刀,今天指不定要被打成什么样。脑子一慌没多想,他直接就从三楼的窗户跳了下去。
 
杨某从三楼摔下去,臀部先着地,当时就疼得倒在地上站不起来。赵某和杨女士听见楼下动静赶紧跑下楼,看见杨某伤得不轻,赵某也慌了神,赶紧打了110报警,又打了120叫救护车。送到医院检查,杨某全身多处骨折,还有不少其他损伤。
 
出院后做了伤残鉴定,结果构成九级伤残和十级伤残,后半辈子身体都要受影响,干活生活都不如以前方便。
 
杨某住院花了一大笔医药费,越想越气,觉得自己就算跟杨女士的关系不光彩,也不该平白无故被打,更不该被逼得跳楼受伤。
 
出院后他直接把赵某和杨女士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加起来一共36万4千多块钱。
 
法院一审审理后划分了责任。法院认为,赵某动手殴打杨某、堵着房门不让人离开,还拿水果刀威胁,这些行为是导致杨某心生恐惧跳楼的主要原因,赵某要承担60%的主要责任。
 
杨某遇到冲突没选报警等合理方式,直接从三楼跳下,自身也存在过错,承担40%的次要责任。杨女士全程都在劝阻赵某,没动手也没挑唆矛盾,不用承担责任。
 
最后算下来,扣除赵某之前垫付的两千多块医药费,赵某还要赔偿杨某17万8千多元损失,再加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总共十八万多。
 
赵某不服一审判决,觉得自己是替舅舅出头,教训破坏别人家庭的人没多大错,跳楼是杨某自己选的,不该赔这么多,于是上诉到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法院重新核查了整件事的证据和经过,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责任划分合理,直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说来说去,这事从头到尾都透着荒唐。赵某本来想替亲戚出头,没问清缘由就动手打人、拿刀威胁,最后十几万赔偿款掏出去,亲戚关系也闹得尴尬,实在得不偿失。
 
杨某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搞不清不楚的感情关系,最后摔成伤残,身体遭罪还得自己担四成责任,也是自己酿的苦果自己吃。老话常说冲动是魔鬼,遇上事千万先稳住情绪,别上来就动拳头,不然闹到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