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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揭阳,女子躺在诊疗床上脱衣检查时,突然发现正上方有一个监控摄像头,女子吓坏了

广东揭阳,女子躺在诊疗床上脱衣检查时,突然发现正上方有一个监控摄像头,女子吓坏了,慌乱中赶紧遮挡并提醒医生,医生反应过来后,赶紧拉好窗帘。事后,女子越想越委屈,报警处理,警方通过调查当天监控发现,女子的隐私部位泄露无疑,女子身心遭受巨大打击,后续确诊急性应激反应伴焦虑抑郁;她报警留存监控证据、向媒体讲述遭遇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涉事医院仅表示交由律师对接处理,事后一概不回应。

林女士身体出现胸闷不适,独自前往揭东区某医院就诊,医生安排她到心电图诊室完成检测。

这间检查室内装有用于诊疗安全记录的监控设备,接诊医护让林女士躺到诊疗床准备脱衣检查,全程没有拉上床边用来遮挡保护患者的隔帘。

就在林女士配合检查时,她抬头看见了天花板的监控摄像头,心里瞬间慌乱,立刻提醒在场医护,对方这才匆忙拉好帘子。

检查结束离开诊室后,林女士一直心神不宁,十分担心无遮挡的时段里,监控已经完整拍下自己的私密画面。

为了核实情况,她在两天后选择报警,在民警与医院工作人员共同见证下调取了当天的监控录像,视频清晰记录下隔帘敞开、她无遮挡接受检查的全过程,隐私画面全部被记录下来。

确凿的监控证据给林女士造成严重心理冲击,从核实录像那天起,她持续失眠、情绪失控,时常无端恐慌落泪,难以正常生活工作。

之后她前往专业机构做心理评估,被确诊为急性应激反应,同时伴随焦虑抑郁状态,需要长期进行心理疏导调理。

身心双重受伤的林女士决定依靠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她整理好就诊单据、监控核对记录、心理诊断报告等全套证据,正式向当地法院提交民事诉讼材料,要求涉事医院承担对应的责任。

7月2日,林女士接受媒体采访,完整叙述了自己在医院的全部遭遇,相关新闻报道很快引发广大网友关注讨论。

记者随后致电涉事医院询问整改、致歉等处理方案,医院工作人员没有给出任何诚恳回应,也未解答大众关心的监控封存、隐私防护整改等问题,只简单告知所有相关事宜统一交由律师对接,不愿多做说明。

此事曝光后,揭东区卫健部门迅速作出回应,卫健执法人员联合辖区公安开展联合调查,全面核查诊室监控设置规范、医护操作流程、医院隐私管理制度等多项内容,后续会根据完整调查结果落实对应处置措施。

看完林女士的完整经历,内心满是惋惜与感慨,这件事看似只是医护人员一时疏忽,实则暴露医疗机构在隐私管理、标准化操作上存在明显漏洞。

诊室安装监控原本是为留存诊疗过程、妥善处置医疗纠纷,初衷合规合理,但绝对不能以牺牲就诊群众的个人隐私为代价,隔帘、遮挡布这类简单防护设施,本就是守护患者尊严最基础的防线,也是每一位医护人员必须牢记的基础操作准则。

林女士在自身权益受损后没有自认倒霉,主动报警固定证据、就医开展心理诊疗、通过诉讼合理维权,冷静有序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这份主动维权的意识值得所有人学习。

监管部门第一时间介入联合调查,也充分体现出当下社会对公民个人隐私权的重视,倒逼医疗机构完善管理、规范医护日常操作。

就医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日常事,医患之间本应建立充分的信任与尊重。

医院一方面要完善硬件管理制度,明确诊室监控的使用范围、存储时限,定期开展全员培训,把保护患者隐私落实到每一步诊疗操作。

另一方面普通人也要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在体检、心电检查等需要暴露身体的场景里,主动要求工作人员做好遮挡防护,一旦隐私权益受到侵害,第一时间留存证据,通过正规渠道合理维权。

个人隐私与人格尊严是每个人不可侵犯的合法权益,医疗行业更该兼具严谨与温柔,守住保护患者隐私的底线。

希望所有医疗机构都能绷紧隐私保护这根弦,用规范细致的服务给予患者充足安全感,也希望每一位公民都懂得尊重他人、勇敢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共同打造安心、有温度的公共就医环境。
  
根据《民法典》第1226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医院医护做心电图检查未拉隔帘,监控完整拍下林女士私密身体部位,属于未履行隐私保密义务,直接泄露患者身体隐私,致使林女士患上急性应激反应伴焦虑抑郁,产生严重精神损害,医院存在明显过错,按该法条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林女士起诉维权有明确法律依据。

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