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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我老公大,我老公比较大嘛”!一女子没锁门,陌生男子悄悄溜进屋里,想冒充她丈夫

“没我老公大,我老公比较大嘛”!一女子没锁门,陌生男子悄悄溜进屋里,想冒充她丈夫发生关系,结果因生理特征和她丈夫存在明显差别,当场就被女子察觉出了不对劲。

2020年8月18日凌晨1点左右,甘肃发生了一起令人细思极恐的案件。一名50岁男子趁夜摸进别人家中,冒充女主人丈夫与其发生关系,直到女子察觉不对打开灯,才发现身边人竟是个陌生人。

这名男子姓刘,是当地一家超市的老板。而受害人张女士,是个28岁的家庭妇女,平时在家照顾两个孩子。张女士的丈夫在夜市经营一家砂锅店,每天都要忙到快天亮才收摊回家。

为了不让丈夫深夜回来时敲门吵醒自己和两个孩子,张女士养成了一个习惯——把房门钥匙插在门锁上,给丈夫留门。

那天晚上,刘某喝了酒回家,路过朋友王某某家时,突然想起曾在自己超市买过玩具的张女士,好像就租住在朋友家。他走进院子一看,张女士的电动车果然停在那儿,这下更加确信了。酒劲上头,刘某心里起了邪念。

他摸到张女士租住的房门前,一眼就看到了插在锁孔里的钥匙。刘某轻手轻脚打开房门,溜了进去。房间里,张女士和两个孩子正在熟睡。刘某摸黑上了床,与睡梦中的张女士发生了关系。

张女士迷迷糊糊中被吵醒,以为是丈夫回来了,也就没有反抗。可是没过多久,她隐约觉得不对劲——感觉和丈夫完全不一样。张女士心里一紧,猛地打开灯一看,躺在身边的竟然是一个陌生男人!

她又惊又气,抓起床上的一件衣服就朝刘某扔了过去。刘某吓得慌忙逃跑,连一只鞋都跑掉了,又折回来穿好鞋才逃离现场。

张女士马上打电话给丈夫,哭着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他。丈夫怒火中烧,带着店里的两个伙计找到刘某理论,双方发生争执并动了手,随后报了警。

警方很快将刘某抓获。2020年8月19日,刘某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8日,被正式逮捕。检察机关以强奸罪对刘某提起了公诉。

可能有人会问:张女士当时没有反抗,这能算强奸吗?法律上可不是这么看的。强奸罪不光指使用暴力、胁迫手段,还包括“其他手段”——比如利用妇女熟睡、醉酒,或者冒充丈夫、情人等方式,让妇女处于“不知反抗”的状态而实施侵害。

本案中,刘某趁黑冒充张女士的丈夫,利用了张女士的错误认识。张女士没有反抗,是因为她以为对方是自己的合法丈夫,而不是她自愿同意与刘某发生关系。法律保护的是妇女真实的意愿,这种被欺骗下的“顺从”,本质上依然是违背妇女意志的。

另外,刘某虽然还犯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但他的目的是实施强奸,非法闯入只是手段,所以法院只按强奸罪这一重罪来定罪处罚。根据刑法,强奸罪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终,刘某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了沉重的法律代价。

这起案件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张女士给丈夫留门的习惯本是一片好心,却没想到被有心之人钻了空子。深夜给家人留门固然方便,但安全防范意识一刻也不能放松。

家门钥匙看似小事,却关乎一家人的安危。同时也再次警示那些心存邪念的人——法律的红线碰不得,任何试图钻空子的行为,最终都逃不过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