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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他罪的“铁证”,是他指甲缝里的O型血。可这血型,中国40%的人都有。这也叫证据

定他罪的“铁证”,是他指甲缝里的O型血。可这血型,中国40%的人都有。这也叫证据?更离谱的是,他供述“捂嘴致死”,可尸检报告白纸黑字写着:扼颈致窒息。一个捂嘴,一个掐脖子,手法都搞错了,这口供居然能判死刑。
很多人以为,呼格吉勒图案平反,是因为2005年赵志红认罪。可真相是:就算赵志红不认,这案子本来也不该定。因为原审证据从一开始就是一堆自相矛盾的“残砖断瓦”——没有凶器,没有精斑,没有指纹,连嫌疑人名字都写错两次。
当年办案的逻辑很简单:先抓人,再找证据。找不到证据?那就“制造”证据。48小时破案,两个月执行枪决。从侦查、起诉到死刑复核,三级机关全部失守。不是没人看出问题,而是没人敢说“不”。
直到新华社记者汤计,9年写了6篇内参,才把盖子掀开一角。中央政法委一纸批示,再审启动。
2014年,呼格吉勒图终于等来“无罪”。可墓碑上只刻着“1977-1996”。母亲尚爱云跑了9年,递了47次材料。
现在回头看,这案子最大的教训就一个:别信什么“铁案”。只要证据经不起推敲,程序走得过场,谁都可能成为下一个呼格。
你们觉得,如果当年办案人员今天再看这个案子,心里会怎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