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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看人品!上海,一女子经人介绍认识一男子,两人见面4次左右,男子邀请女子上门吃

细节看人品!上海,一女子经人介绍认识一男子,两人见面4次左右,男子邀请女子上门吃饭,女子带着礼品登门赴宴,进门后她发现,男子70多岁的母亲独自在厨房忙得热火朝天,而男子却全程坐着玩手机等开饭,饭后也不肯帮忙收拾,女子看清对方毫无孝心,过后提出终止交往,谁知男子当场出言羞辱,嘲讽她学历、辱骂她家人,女子一怒之下把聊天记录发到对方同学群,主动表示愿意分摊相处开销并拉黑对方,没想到,2天后男子冲到女子上班的门店,趁她毫无防备用硬物砸中她左耳,导致她确诊脑震荡、听力下降,男子行凶后试图逃跑,被到场民警当场抓获查办,女子明确表态绝不接受和解,静待法律给出公正判决。

今年端午,孙女士经媒人介绍认识一男子,半个月左右两人只匆匆见了4次面。

节日当天男方主动邀请孙女士上门吃饭,出于礼貌孙女士特意备好礼品登门。

她一进门就看见年近七十的老人围着灶台忙前忙后,洗菜、炒菜、摆盘全程一个人扛,反观她的相亲对象,瘫在沙发上低头刷手机,既不进厨房搭把手,吃完饭碗筷一推直接回客厅,丝毫没顾及年迈母亲的辛劳。

饭桌上孙女士心里已经有了定论,连生养自己的母亲都不肯体谅分担,日后两人组建家庭只会矛盾不断,饭后她直白跟男子说两人三观不合,没必要继续相处。

谁料男子瞬间翻脸,言语刻薄地嘲讽孙女士大专没读完学历低下,还出言侮辱她的家人,字字句句充满恶意。

孙女士又气又寒心,为了让对方亲友看清他的言行,孙女士将聊天记录转发至他的同学群。

她主动联系媒人提出所有约会开销可以AA分摊,随后直接拉黑删除男子,本以为好聚好散就此翻篇。

可两天后,男子怒气冲冲闯入孙女士工作的门店,趁着她低头忙活没有防备,拿起硬物狠狠砸向她的左耳,行凶完立刻驾车想要逃离,店内完整监控记录下全部施暴过程。

孙女士当即报警就医,诊断结果为轻微脑震荡、耳部软组织挫伤,左耳持续耳鸣、听力受损,警方到场抓获男子并刑事立案,面对调解劝说,孙女士态度坚决,称两人见面次数寥寥无几,对方仅仅因为被拒绝就暴力伤人,绝不谅解和解。

这件事曝光后,不少网友展开热议,有人说:“还好只是相亲没结婚,这种控制不住情绪还不孝顺的男人,躲得越远越好”。

还有人说“谈恋爱分手是自由,不满意就动手伤人,已经触犯法律,必须严肃处理”。

这件事看完实在让人脊背发凉,一场简单的相亲,却暴露出男方骨子里两大致命缺陷,一是毫无感恩孝心,面对操劳半生的老母亲心安理得坐享其成,连举手之劳都不愿付出,孝顺从来不是嘴上说说,是愿意主动分担家人辛苦的本能。

二是性格极端易怒,仅仅因为女方正常提出分手,就恶语羞辱、当众报复施暴,连基本的情绪管控能力都没有,现在只是相亲阶段就敢动手伤人,真要是步入婚姻,家暴风险可想而知。

婚姻和恋爱最基础的底线,是尊重与体面,每个人都拥有拒绝不合适伴侣的权利,合得来就好好相处,合不来就和平分开,拿暴力发泄不满,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要承担故意伤害的法律责任,留下案底影响一生。

同时这件事也给所有相亲、恋爱中的年轻人提个醒,相处初期一定要多观察对方对待长辈、处理矛盾的态度,细节最能暴露人品,一个不懂得体恤亲人、遇事冲动施暴的人,再好看的外表、再好的条件都不能托付终身。

我们应当坚守尊老孝亲的传统美德,与人交往保持平和包容的心态,尊重他人的选择,遇事冷静沟通,拒绝语言羞辱与肢体暴力,守住道德和法律两条底线,才能拥有健康正向的亲密关系,经营安稳踏实的生活。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里男子因相亲被拒心生怨恨,主动冲到孙女士工作门店,故意拿硬物击打她耳朵,造成脑震荡、听力下降,属于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警方已经刑事立案。

孙女士拒绝调解,该男子会依据本条接受刑事处罚,还要承担医药费等民事赔偿,就算只是相亲矛盾,动手伤人也要承担法律后果,不能靠冲动暴力发泄不满。

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