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会计里面有个很重要的原则,叫做“实质重于形式”。 其核心目的就是为了规避形式掩盖真实业务,防止财务造假。 其实这个原则放诸四海都好用,法律上亦然。 男子为了结婚给女友转款141万元,每次转款还备注上“自愿赠与,无需偿还”。 女友以为这样就可以万无一失,堂而皇之占有男子的财产了。 这是把法院当傻子呢,可惜她打错算盘了。 男子月薪仅5000元,不是为了结婚,哪那么多钱自愿赠与给她。 女友以结婚为饵,让男子用卖房和借贷的方式转钱给她,属无效赠与行为,最后被判归还。 一方面,女方不要以为自己太聪明,违背诚信的小伎俩很难得惩;另一方面,男方也应该要提高警惕,不要为几句甜言蜜语迷昏了头脑,涉及到经济利益的事情一定要小心,更不要做超出自己承受能力的事。
男子月薪5000转女友141万分手诉还 男子月薪5000转女友141万分手诉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