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出来回应了!在我们《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生效之后,7月2日,欧盟发言人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新法规可能会进一步限制少数民族在文化、语言和宗教方面的权利。我们对该法规的域外适用表示关切。欧盟反对违反国际法、适用第三国国内法的域外管辖行为,我们呼吁任何第三国都不要试图在欧盟境内或其他地区实施跨国镇压。
评几句
7月2日,欧盟就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生效发表声明,声称新法规"可能限制少数民族文化、语言和宗教权利",并抛出"域外适用""跨国镇压"等耸人听闻的表述。这番言论看似义正辞严,实则漏洞百出,暴露的不过是西方某些势力根深蒂固的傲慢与偏见。
首先,"可能"二字已经暴露了欧盟的心虚。 一部法律刚实施,欧盟便迫不及待地"预判"其负面效应,这种"未审先判"的逻辑本身就是对法治精神的亵渎。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施七十多年来,各民族文化得到充分保护和发展,语言文字、宗教信仰自由依法受到保障。这些铁一般的事实,欧盟选择性地视而不见,却对一个"可能"大做文章,其专业性和客观性何在?
其次,"域外适用"的指控更是贼喊捉贼。 欧盟在声明中反对"适用第三国国内法的域外管辖行为",这一表述本身就充满讽刺意味。长期以来,正是某些西方国家频繁以国内法对他国实施长臂管辖,将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之上。如今却倒打一耙,将"域外管辖"的帽子扣在中国头上,这种"只许州官放火"的双重标准,国际社会早已看得清清楚楚。
更值得玩味的是"跨国镇压"的提法。 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奉行不干涉内政原则,从未也绝不会搞什么"跨国镇压"。反倒是某些国家,动辄以"人权"为借口对他国实施制裁、策动颜色革命,这才是赤裸裸的干涉内政和跨国施压。欧盟此番言论,无异于将自身的霸权思维投射到中国身上,是典型的"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欧盟这份声明并非真正关心中国少数民族的福祉,而是延续其长期以来对华意识形态偏见的惯性操作。在涉及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问题上,任何外部势力都没有资格说三道四。中国的发展进步,中国人民最有发言权;中国的民族政策成效如何,中国的少数民族同胞最有体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