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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的爸爸去世了,丈母娘打电话让我带孩子去披麻戴孝,都离婚了,心里别扭很正常,甚

前妻的爸爸去世了,丈母娘打电话让我带孩子去披麻戴孝,都离婚了,心里别扭很正常,甚至不想再进前岳家的门,也能理解。可我认为,这事不能只按“前妻家的人”来算,得先按“孩子的外公”来算。

你和前妻离婚,断的是夫妻关系,不是孩子那边的血缘。大人之间闹过什么、散得好不好,孩子没必要跟着买单。老人走了,孩子去送一程,不是给前妻撑面子,也不是向前岳母服软,而是让孩子和外公好好告个别。
但前岳母一上来就提“披麻戴孝”,这话确实容易让人膈应。听着像是把你又拽回了“女婿”的位置。
要我说,孩子可以去,你本人没必要硬演孝顺女婿。边界说清楚就行:我带孩子过去,是尊重逝者,也是照顾孩子的感情;至于礼节做到哪一步,看孩子年龄,也看当地习惯,别让孩子成了大人较劲的工具。
这事最怕的,不是去不去,而是大人拿孩子表态。你挂电话那一刻可能解气,可孩子以后问一句:“外公走的时候,我为什么没去?”你怎么回?说“因为我跟你妈离婚了”?这话对成年人说得通,对孩子未必公平。
在我看来,真正的体面不是吞下所有委屈,而是分得清:前妻是前妻,孩子是孩子,老人是老人。大人的恩怨可以到此为止,孩子的告别别被拦在门外。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