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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真够背的!重庆一老太报团游,在服务区上厕所回车上头撞车门顶摔下身亡,家属

[微风]真够背的!重庆一老太报团游,在服务区上厕所回车上头撞车门顶摔下身亡,家属告旅行社等索赔,法院判了。
 
重庆蒋老太太和老姐妹们跟着旅行社出发去玩,车开到渝遂高速大路服务区让大家下车歇脚上厕所。
 
蒋老太太上完洗手间往回走,从旅游大巴后门迈步上车,没怎么低头也没扶人,脑门砰一下结结实实撞上车门顶部门框,整个人往后仰头朝下栽倒在车厢台阶上,当场昏迷。
 
同车人赶紧打120送医,可老太太终究伤势太重没救回来。
 
丧事办完,家属一纸诉状把签合同的组团旅行社、实际带队的旅行社和包车运输公司全告上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索赔六十多万。
 
理由是你们收了钱就该把人平安送回来,上车没人扶没人提醒,出了事也没及时救。
 
法院审理后先把运输公司摘出去了,人家车停着、驾驶员证照齐全、车辆也合规,车门框高度属正常设计范围,运输公司没过错不用赔,不过出于人道自愿补了八千块慰问金。
 
真正的争议落在两家旅行社身上,组团社把活转包给地接社,地接社派的领队连导游资格证都没有,更别提老年旅游服务规范要求的急救技能和陪护经验了。
 
最关键的是事发那一刻,领队正跟别的游客闲聊,既没站在车门边喊一句低头慢点上,也没伸手搀一把七八十岁的老人,等撞了才慌着打电话叫救护车,安全保障义务明显缺位。
 
但法院也说蒋老太太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知道自己身高也见过这辆大巴的门框高低,上车时理应留意头部空间并抓稳扶手,她没低头也没特别小心,对自身损害也有过错。
 
综合下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作出一审判决:两家旅行社对老人死亡承担主要责任,赔偿百分之六十,蒋老太太自行承担百分之四十责任。
 
家属复议、旅行社也没上诉,赔款已付清,案子就此了结。
 
这事说穿了就是一场谁都不想的意外,一头是老人高高兴兴出门却再也回不来,一头是旅行社觉得不就上个车嘛哪想到能撞成这样。
 
法律不讲感觉讲义务,你收了老年团的钞票就得按老年旅游服务规范配合格领队、做安全提示、主动搀扶,少做一样就要担责。
 
老人和家属也得长个心眼,跟团游尤其是高龄长辈出行,上车下车别嫌麻烦低头扶稳,该让人搀就让人搀,命比面子值钱多了。
 
一脚没踩稳、一秒没低头,代价大到谁都承受不起,这大概是这桩悲剧留给所有人和所有旅行社最直白的教训。
 
信息来源:《老人撞大巴车门框后身亡 法院判了 旅行社担责60%》中华网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