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女子骑电动车路过一户人家,看见门口放着一盆大蒜。女子立马停车,直接连盆一并端走。户主回家发现大蒜和花盆都不见了,调取监控后,气得表示:拿一两头尝尝也就算了,居然直接整盆端走!视频曝光后网友纷纷炸锅。
事发当天,一女子骑着电动车途经当地一户普通居民家门口。
她发现一盆大蒜整齐摆放在门前空地处晾晒。
女子眼前一亮,没有丝毫犹豫,立刻放慢车速、停稳电动车,并且下意识左右张望四周。
确认路上无人后,直接上前,动作熟练地将整盆大蒜连带花盆一并端起,放在电动车脚踏板上,随后迅速骑车离开现场。
当晚户主回家后,一眼发现门口晾晒的大蒜和花盆全部消失,现场空空如也,感到特别奇怪。
为弄清情况,户主立刻调取家门口的监控录像,完整看清了女子偷拿物品的全过程。
看完监控后户主又生气又无奈,直言:如果只是随手拿一两头大蒜尝尝,大家乡里乡亲的完全可以理解、无伤大雅。
可对方偏偏贪心不足,直接连盆带蒜全部端走,行为十分过分。
随后户主将监控视频发布到网络,真实画面曝光后,瞬间引发全网网友集体炸锅。
很多网友表示,最让人反感的不是大蒜值钱与否,而是这种侥幸占便宜的心态。
明明是别人的私人物品,仅仅因为放在门外、无人看管,就被随意搬走,毫无边界感和公德心。
不管东西值不值钱、放在外面,有人拿了也也算事,也算违法。
法律对公私财物的保护,从来不看物品价值高低。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私人财物,就属于盗窃违法行为。
不管物品是几十块的大蒜、一盆绿植、一双鞋子,还是贵重物品,都受法律保护。物品价值只决定处罚轻重,不决定是否违法。
《民法典》第267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户主摆放在家门口晾晒的物品,属于本人实际占有、合法所有的私人财物,不属于无主物品、遗弃物品,任何人无权私自拿走、侵占。
该女子主观上存在明确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秘密窃取、私自搬走他人整盆财物的行为,完全构成治安层面的盗窃违法行为。
如果户主选择报警,凭借清晰完整的监控证据,警方可以直接锁定当事人,依法对其进行传唤、批评教育、返还财物,甚至拘留罚款。
小额盗窃不构成犯罪,不代表不违法。生活中绝大多数顺手牵羊、占小便宜的行为,都属于治安违法。
这件小事也给所有人敲响警钟:做人贪小便宜吃大亏,道德底线之外更有法律红线。
户外摆放的私人物品,不等于可以随便拿的公共物品,无人看管不等于默许自取。遵纪守法、恪守边界,才是最基本的做人准则。
对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