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这个案子看得人心里发沉。被告人羁押15个月,检察院认定继续羁押必要,理由很明确:暴力倾向、未获谅解、不认罪认罚。
很多人还在纠结“婚内”二字,觉得夫妻之间哪有什么强奸。但请注意时间点:两人已申请离婚,处于冷静期且分居。法律上,这时候的婚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丈夫无权再推定妻子同意发生性关系。更何况,伴随的是殴打和轻伤一级的后果。
这不是简单的家庭纠纷,而是对人身权利的严重侵犯。离婚冷静期不是暴力的保护伞,婚姻存续也不是施暴的免死金牌。当亲密关系走向破裂,尊重对方的身体自主权,是最后的底线,也是法律的红线。
希望案件早日宣判,给受害者一个公正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