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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0元买的车2100元卖掉,母女之间差的不是1250元。 绍兴的刘女士给1

3350元买的车2100元卖掉,母女之间差的不是1250元。

绍兴的刘女士给16岁的女儿买了辆电瓶车,3350元,爱玛露娜,专门给孩子上学用的。5月1号拿到车,第二天就没了。

女儿告诉妈妈,车停在同学家了。过了几天刘女士才发现——女儿把车卖了,2100块钱卖给了绿源电动车专卖店。

刘女士去找店家赎车。老板娘说已经卖出去了,2500块转手卖给另一个车主了。刘女士说这车发票上是我的名字,不能随便卖。闹到派出所,最后刘女士加价200块,2300块把车赎了回来。

车拿回来了,外观看着没变,就是原来“爱玛”的标志被贴上了“绿源”。刘女士想着算了,孩子不懂事,车能回来就行。可十多天后她打开一看,充电器被换了,从“爱玛”变成了“绿源”。再拆开电池座,原来“爱玛”金标的石墨烯电池,换成了一组叫“旭派”的电池。原装电池22安时,换上去的只有20安时。

刘女士找老板娘要回原来的充电器和电池。老板娘说,第二任车主想要绿源原装配件,当时就给换了,旧的电池放在店里一个多月,已经卖掉了。想要回原来的?加300块钱。

老板娘也有话说。她说收车的时候女儿手里有全套发票。女儿说要买“九号”,说这车“我都想砸了”。老板娘劝她别砸,这么好的车不如卖给我。至于换配件的事,老板娘觉得冤——签了协议的,刘女士自己也没检查。

这事儿绕来绕去,钱没多少,3350块的东西,折腾到最后差价也就几百块。可仔细想想,真正让人心里不是滋味的,不是这1250块的差价,也不是被换掉的电池和充电器。

16岁的女儿,拿到车第二天就卖了。

这说明什么?说明这孩子压根没把妈妈买的东西当回事。3350块,对很多家庭不是小数目。刘女士花钱买车,是为了女儿上学方便。可在女儿眼里,这辆车只是一个可以随时变现的东西。她想换“九号”,妈妈不同意,那就自己想办法——把车卖了,钱到手了,想买什么买什么。

16岁,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这个年纪的孩子,该懂得什么东西是父母的,什么东西是自己的。一辆三千多块的电瓶车,发票上写的是妈妈的名字,产权归属清清楚楚。可女儿卖的时候眼睛都没眨一下。

更让人注意的是另一个细节。女儿卖了车,没跟妈妈说实话,骗她说车停在同学家。如果不是刘女士自己发现,这事可能就这么糊弄过去了。一个16岁的孩子,为了一辆电瓶车跟妈妈撒谎,这中间的问题比车值多少钱严重得多。

老板娘最后说了一句话,话不好听,但点到了根子上——“你为什么没有监管好你自己的女儿?”

这话刺耳,可仔细想想,一个16岁的孩子,能这么随意地处理家里三千多块的东西,能面不改色地跟妈妈撒谎,这中间缺的是什么?缺的是一根弦——什么东西能动、什么东西不能动,什么事情该跟父母商量、什么事情不能自己做主。这根弦,不是一天两天能绷起来的。

再说店家。收车的时候女儿手里有全套发票,从交易流程上看,店家确实有理由认为这车来源没问题。可问题是,一个16岁的女孩拿着一辆新车的发票来卖车,店家有没有多问一句?有没有核实一下卖车的人是不是车主本人?未成年人处理大额财产,法律上讲需要监护人追认。店家在这事上不能说一点责任没有。

可说到底,这件事最大的问题不在店家,甚至不在那1250块钱的差价上。

母女之间的关系,比一辆电瓶车重要得多。刘女士忙前忙后,又是赎车又是维权,折腾了这么一大圈。可这中间,她和女儿之间有多少真正的沟通?女儿为什么要卖车?为什么想换“九号”?妈妈有没有坐下来好好听一听孩子的想法?孩子做出这种事,妈妈有没有问一句“你怎么想的”?

3350块钱的车,第二天就卖了2100。亏的是1250块,可母女之间如果因为这件事把话说绝了、把关系搞僵了,那亏的就不是钱的事了。

孩子会长大,会离开家,会自己去面对这个复杂的世界。在她还住在家里、还靠父母养活的时候,有些东西得让她明白——父母给的东西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家里的规矩不是用来绕着走的,跟妈妈撒谎这件事,没有第二次。

电瓶车的事总会解决。可如果这对母女之间不说话、不沟通、不把这件事掰开揉碎了讲清楚,那下一次呢?下一次可能是更贵的东西,可能是更大的谎。

1250块的差价,咬咬牙也就过去了。可母女之间那层窗户纸如果没人捅破,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