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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真荒唐!” 云南玉溪,男子到舅妈家办事,发现一陌生男子在舅妈家中喝酒,而且

“这事真荒唐!” 云南玉溪,男子到舅妈家办事,发现一陌生男子在舅妈家中喝酒,而且和舅妈的举止十分亲密,怀疑陌生男子是舅妈情人,就将对方暴打了一顿。


夜里9点多,门一推开,外甥看见舅妈家里坐着个陌生男人,酒杯还在手里,动作亲密,火一下就窜到嗓子眼。

这种场面,换谁不爆炸?可接下来的走向,彻底失控了。

2024年10月22日,一场突发事件于彩云之南的云南玉溪通海县骤然降临。事发地是一间寻常出租屋,此刻却陷入了风波之中,平静被打破。36岁的贵州人杨某,于当地务工。

他与同厂一位43岁的已婚女子发展为情人关系。某晚,二人相约至女子租处,共酌美酒,沉醉于这别样的氛围之中。
舅妈的外甥赵某来找她办事,一进屋就撞上这幕。舅妈言辞闪烁,只称对方是普通朋友。

刹那间,杨某脸色僵硬如霜,眼神中闪过一丝异样,脚步不自觉地朝着门口挪动,似欲逃离这微妙的氛围。
走得掉吗?走不掉。赵某直接拽住人,拳头砸头砸鼻,血当场下来了。

两人身形一对比,悬殊太大。赵某体重206斤,杨某116斤,像大人对小个子,怎么打都是吃亏。

杨某四次冲门,四次被堵回去。赵某怒不可遏,先是伸手狠狠掐住对方脖子,而后迅速抄起桌上水果刀,横眉立目冲着对方大喝:“别想走,把话给我说清楚!”

房间不大,出租屋在三楼,门被堵,窗外就是空。就问一句,人被逼到墙角,能不慌吗?
舅妈看情况不对,一直拦,抱着赵某往门口拖。就在这当口,杨某退到窗边,一咬牙,翻窗跳了下去。
伴随着一声沉闷的撞击声响,此人臀部率先重重砸落在地面,整个人瘫倒在楼下。赵某与舅妈见状连忙快步下楼,当即拨打 110 报警电话与 120 急救电话求助。
结果呢,杨某硬扛着站起来,推开劝阻,骑上电动车走了。谁能想到,他第二天就倒在医院里。

医院出具的诊断结论十分严重:患者出现脑水肿症状,第一腰椎爆裂性骨折,多根肋骨骨折,左侧脚后跟更是粉碎性骨折,伤势危重让人揪心。杨某前后住院治疗四十天,其中有七天半时间在重症监护室救治,后续伤情评定构成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

花了多少钱?光医疗费就8万多,这还不算后续护理和误工。

人伤成这样,官司也就来了。杨某把赵某和舅妈一起告上法庭,索赔36.4万余元。赵某此前只付了2008元。

一审宣判结果出乎不少人的意料:杨某自行承担四成事故损失,赵某承担六成赔偿责任;抵扣此前已经垫付的 2008 元之后,赵某还需另行赔付 17.8 万余元经济损失,外加 5000 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判定舅妈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有人不服气,这赔得也太狠了吧?赵某上诉,玉溪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为什么这么判?理由不复杂,也挺扎心。婚外情违背伦理,没错,很多人天然同情外甥,但这不是动手的许可证。

你动拳了,你掐脖子了,你堵门了,还拿刀逼人说话。这一连串行为,把一个成年人推到极度恐惧里,跳窗是直接后果。有报道就说,这是因果闭环。

问题在于,见不得的事,确实让人怒,但拳头不是判决书,刀子更不是讨论的工具。真正关键的不是谁先不忠,而是谁先越线。

那杨某就一点责没有吗?也不是。作为成年人,他明知三楼跳下不是轻伤就是残疾,还是做了最极端的选择,他要为自己的决定买单,这就是40%的责任。
不少人问,舅妈呢,她不该负点什么?判决里写得清楚,她全程劝阻,没共同施暴,也没协助限制人身自由,不构成侵权。
再问一句,撞见这种事,到底该怎么处理?报警,取证,固定证据,让法律办事。你动手,马上从“理直气壮”变成“侵权在先”。

还有人替赵某叫屈,觉得他是在维护家人颜面,替舅舅出气。可法庭不裁情绪,裁事实。你做了什么,产生了什么后果,责任就怎么分。

这起案子之所以引发讨论,是因为它戳中了很多人的冲动点。你以为自己在伸张正义,法律只看那几拳、那把刀、那扇被堵住的门。

有人会说,要是当晚不堵门,会不会没后来的跳窗?要是放人离开,报个警,第二天把人叫到派出所,会不会是另一种结局?

说白了,情感纠纷再丑,也要用规矩解决。你用暴力去“讲道理”,最后往往两边都难看,甚至把人逼上绝路。


信源:网易新闻 标题:“这事真荒唐!” 云南玉溪男子到舅妈家办事,撞见陌生男子喝酒举止亲密,当场暴打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