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女子在接女儿放学时,得知女儿被一男同学欺负,便警告对方不要再欺负自己女儿,谁知对方直接爆粗口,“我x你m的,你想咋地”,女子顿时生气了,当即给了他一巴掌,结果对方家长不同意,并报警,女子被拘留了十日,罚款五百,事后,女子已经不服,先是申请复议,无果后,又将警方和复议机关告上了法庭。
这件事发生在广西当地一所小学门口。女子当天按时在校门口等候,接上刚放学的女儿,路上女儿委屈说出,在校内长期被同班一名男生欺负,经常被推搡、抢文具。女子听完心里又心疼又生气,在校门口等到这名男生,打算当面严肃提醒,让男孩以后不要再为难自家女儿,整件事起初只是家长出面沟通孩子矛盾。
女子拦住男孩,心平气和说出来意,反复叮嘱对方要友好相处,不能再欺负女同学。男孩年纪不大,说话却十分冲动,当场出言辱骂女子,说出粗俗挑衅话语,态度丝毫没有收敛,完全不把女子的警告放在眼里。女子听完瞬间情绪失控,一时没能压住怒火,抬手朝着男孩脸部扇了一巴掌,冲突当场爆发,周边接送孩子的家长都目睹了全过程。
男孩被打后立刻联系家长赶来现场,对方家长赶到后,听完事情完整经过,坚决不愿意接受调解,当场拨打报警电话,要求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民警到场调取现场目击证词,核实双方说辞,确认女子存在动手殴打未成年人的行为,结合情节作出处罚,对女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
处罚结果下达后,女子始终觉得委屈,她认为整件事起因是男孩长期欺负女儿,还当众辱骂自己,自己只是一时冲动打了一巴掌,处罚力度过重,难以接受这份处理决定。女子按流程向当地复议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希望能更改处罚结果,可复议机关核查全部证据后,维持公安原先的处罚决定。
复议没能改变结果,女子依旧不服,整理好相关证据材料,把作出处罚的公安分局、维持结果的复议机关一同起诉至当地法院。法院完整核对校门口证人证言、双方笔录、处罚与复议全部卷宗,认定男孩言语挑衅存在过错,但女子动手殴打未成年人属于违法行为,公安作出的拘留、罚款处罚程序合规、裁量合理,最终判决驳回女子全部诉讼请求,维持原有行政处罚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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