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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热议!女子私下和异性相约、约定转账见面遭匿名举报,单位担心对外有损形象选择内

引发热议!女子私下和异性相约、约定转账见面遭匿名举报,单位担心对外有损形象选择内部处置,直接认定其卖淫并开除,女子不肯妥协,一纸诉状将单位告上法庭。

广西贺州,当事人叶女士是当地医院神经外科护士,在岗时长近十二年,日常工作无投诉、无工作失误,一直稳定完成临床护理工作。

某天医院收到一份匿名举报材料,附带叶女士与一名银行男性的微信聊天截图,对话里双方商议线下开房见面,男子承诺向叶女士转账,完整聊天记录被举报人全部提交给人事部门。

收到举报后,医院内部快速开会商议处置方案,管理层顾虑,如果报警交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事件会扩散至本地舆论,容易影响医院整体口碑与行业声誉,最终决定不走报案流程,依靠内部约谈、规章制度自行定性处理。

人事与科室负责人两次约谈叶女士,仅凭聊天截图认定她有偿见面属于卖淫治安违法行为,无视叶女士解释双方存在恋爱往来、转账属于情侣间经济帮扶的说辞,直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严重违背职业道德、存在违法交易为由将其辞退。

失去工作的叶女士无法接受单位单方面的定性与辞退决定,她认为单位没有执法权限,仅凭碎片化聊天记录不能直接判定自己违法,私下开除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当即收集聊天记录、工作证明、辞退文书等全部证据,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阶段,仲裁机构核查完整证据链条后作出裁决,认定医院处置程序、事实定性均不合法,需向叶女士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医院不服仲裁结果,向辖区基层法院提起诉讼,坚持自身开除行为合理,不报警只是出于保护医院、当事人双方名声的考量。

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直接指出医院存在三处关键法律漏洞:第一,认定卖淫嫖娼属于公安机关专属治安执法权限,用人单位无任何资格自行判定员工存在违法行为,本案全程无公安笔录、无治安处罚决定书,“卖淫” 的定性完全没有合法依据;

第二,聊天记录仅能证明双方存在开房、转账沟通,无法排除二人恋爱相处的合理可能性,现有证据达不到违法事实的认定标准;

第三,劳动者八小时以外的私人交往,只要未干扰本职工作、未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无权过度干预私生活,直接辞退不符合《劳动合同法》法定解除情形。

一审判决医院败诉,需赔付叶女士赔偿金117032.88元,医院依旧不服判决,上诉至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法院重新梳理全部卷宗证据,驳回医院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明确单位无权越过执法机关私自给员工扣上违法标签,仅凭匿名截图辞退员工属于明显违规操作。

判决落地后,不少劳动法律师借此案例作出普法提醒:企业面对员工疑似违法线索,正确流程应当第一时间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不能为保全自身声誉私自定性、直接开除;

单纯情侣间约会转账、私下经济往来,不能等同于非法性交易,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持有执法机关出具的有效违法认定文书,否则极易构成违法解雇,承担大额赔偿责任。

同时该案例也给各类服务、医疗行业用人单位敲响警钟,职场管理不能无限扩张边界,员工下班后的私人生活应当得到尊重,依靠主观臆断处置员工,最终只会付出高额经济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