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吃着饭呢,一只灰扑扑的小流浪猫从门缝挤进了小饭馆,大概是闻见香味想找点吃的。谁知道老板瞅见,"噌"一下冲过去,照着猫肚子就是狠厉一脚,小猫"嗖"地被踹出去老远,蜷在地上半天没爬起来。
老板还要过去接着撵,我赶紧起身拦了下:"老板,不就是只饿慌了的流浪猫嘛,拿扫帚轰出去就行,犯不着下这么重手,万一踢出事咋办。"
老板讪笑着摆手:"我这也是怕它乱窜,客人嫌脏不来了呗,你看那些抱宠物上桌的才真招人烦,我这还不是为生意。"
这时候那小家伙居然撑着前爪慢慢站起来了,一瘸一拐躲到我椅子后头,琥珀色眼睛直勾勾盯着老板,又怯又倔。
我还没开口,邻桌一女的撇着嘴呛我:"哟,装什么菩萨心肠,这种野猫就该打死,影响我吃饭心情,你喜欢你抱走养啊,别搁这儿表演善良。"
老板搓着手看我,意思再明白不过——你要就带走,不要我接着打。
"行,打包,我带走。"我没跟那女的对呛,结了账把剩下半份白切鸡也顺便兜上。
抱着猫出了店,先拐去便利店买了火腿肠和矿泉水。它乖乖蹲在门口等我,也不跑。找了背风的墙角拆开肠喂它,看那狼吞虎咽的架势,怕是好几天没正经吃过东西——四根大火腿、小半瓶水,眨眼就光。吃完它凑过来拿脑门蹭我鞋帮子,喉咙里哼哼唧唧打起了呼噜。
细看是只正经狸花,毛色虽乱但骨架漂亮。想起妈念叨老家老鼠啃腊肉,干脆带回去了。嘿,这家伙是真能干活,往老家一搁,老鼠销声匿迹,再没丢过吃食。
每次我回去,它准第一时间迎上来,往我脚边一趴,枕着我鞋面呼噜震天——像在说,那年那脚踹走的不是它,是把我们俩踹成一家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