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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江苏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调!淮安788元/月 7月1日,荔枝新闻中心

7月1日起,江苏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调!淮安788元/月

7月1日,荔枝新闻中心记者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全部完成低保标准调整工作,新标准统一从7月1日起执行。
全省低保平均标准从每人每月919元增至960元,增长41元,增幅达到4.5%,高出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幅0.1个百分点。
从各地调整数据来看,苏州市低保标准最高,为每人每月1261元,镇江市低保标准增幅最大,增加57元,淮安市低保标准增长率最高,增长7.4%。

据了解,今年5月7日,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增长率同步调整低保标准,进一步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稳步提高困难群众的获得感。
此前,淮安相关部门也发布了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
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各县区民政局、财政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工业园区综合服务局、财政局: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社会救助保障水平,根据《省政府关于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规〔2023〕8号)、《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苏民规〔2020〕5号)、《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苏民助〔2026〕4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标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33元/人·月提高到788元/人·月。最低生活保障金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间的差额确定,最低月补差标准不得低于低保标准的40%(315.2元)。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提标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执行(1024.4元),实际发放基本生活标准超出以上标准的县区应继续按不低于原标准进行发放,并逐步过渡调整。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照提标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相应比例执行。四、附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三项标准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原列支渠道、发放办法等口径不变。
淮安市民政局  淮安市财政局
2026年5月29日

来源:江苏新闻 淮安发布